张晋藩,男,
汉族,
中国共产党党员,1930年7月出生于
辽宁沈阳,
山东龙口人,法学家,法学教育家,“
人民教育家”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
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名誉院长。
人物经历
早年经历
1930年7月,张晋藩出生于辽宁沈阳,小的时候,他最大的乐趣是听父亲讲历史故事,父亲还教他写毛笔字,开始时写柳公权的《玄秘塔》,后来又写颜真卿的《多宝塔》,经过练习,张晋藩在小学六年级的时候已经可以写出一手颜体字。另在小学期间浏览《
三国演义》《
东周列国志》《
水浒传》《
隋唐演义》等历史小说,积累了一定历史知识。
教育经历
1946年,张晋藩考入私立东北中正大学预科。1947年,升入本科。1948年5月8日,随学校迁到北京。到北京后没有书读,吃饭也困难,靠社会局救济。
1948年7月4日,北平市参议会通过决议,对东北流亡学生进行考试,合格的编入临时大学,不合格的编入国民党的军队;7月5日,张晋藩参加东北流亡学生大游行,反对北平市参议会决议,要求读书。
辽沈战役后,张晋藩与两个同学准备回东北解放区。到沈阳以后,介绍张晋藩到东北行政学院学习,由于他喜欢文学,没有到东北行政学院,于是等着回北平读书。
1949年,张晋藩入读于华北文科大学;7月,正式参加工作。1951年暑假,人民大学进行清查反革命运动,张晋藩参加内蒙古地区土改,9月17日回到学校。
1950年—1952年,张晋藩在中国人民大学攻读中国法制史专业研究生。
工作经历
1952年,张晋藩从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毕业后留校任教。
1952年—1983年,历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讲师、副教授、教授、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
1966年,“文革”刚开始,张晋藩因为撰写《科举制度史话》,被《人民日报》点名,一夜之间变成“三家村的喽啰”。得益于良好的师生关系和他的道德品行,才在文革中幸免于难。是学生的保护让他深切感到,只要是认真付出了心血教授学生,他们肯定会给你最好的回报。同时,也坚定了他育人治学的决心,以一颗赤诚之心对待教育。1970年,到江西57干校劳动,采茶、插秧、打石头,夜晚就着煤油灯写文章。
1981年6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召开首届社会科学各学科的评议组会议,决定招收博士生。1983年,张晋藩被评为教授,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批准为博士生导师,并允许其将博士点由中国人民大学带到中国政法大学。
1983年7月,张晋藩调至中国政法大学,历任研究生院院长、副校长、中国法制史研究所所长。
1984年,张晋藩开始招收首届中国法制史博士生。
1987年,张晋藩被评为中国法制史重点学科带头人。2001年,获聘为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
学术经历
1954年,张晋藩第一篇文章《中国旧民主主义宪政运动的破产》在《
光明日报》上发表。
在改革开放前,中国法史界不了解外国相关学科发展状况。改革开放开始,中国法制史学者才逐渐与国外有了学术交流,但处在相对弱势的地位。其中原因是大陆学者没有足以引起外国学者重视的学术成果。这也使张晋藩感到难堪和尴尬,于是提出集合全国力量编写《中国法制史》多卷本,并提出10个专题,以此作为编写此书的基础。1980年元旦过后,便召开了第一次编写工作会议,有20多人出席。
第二次编写会议在1985年春天召开,《中国法制通史》多卷本被列入国家“七五”科研规划,并得到资助,研究力量也得到充实。会议上确定了张晋藩为总主编和各分卷主编,明确了计划要求和出版事宜等。由于工程难度大,“七五”规划期内仅出版了两卷,经过审定再次纳入“八五”规划。直到20世纪末才全部出版问世。从提出编写的建议到最后出版,历时近19年的《
中国法制通史》十卷本终于出版,总计500余万字。
编写《中国少数民族法制通史》(多卷本)是张晋藩早在1983年提出的。2000年,全国性的中国少数民族编写大会召开,张晋藩担纲《中国少数民族法制通史》总主编。2007年,出版第一批四卷。2014年,出版第二批十卷。
1995年,法律出版社邀请张晋藩为“当代中国法学文库”撰写一本专著,他用两年多时间完成《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一书,表述了对于中国法律传统的认识。
2000年,张晋藩出版《中华法制文明的演进》,首次提出“法制文明”概念。2010年,将90万字修改压缩至82万字,力求突出主线。2003年,出版《中国近代社会与法制文明》,该书用法制文明的标准,解释中国近代新旧错杂、中西碰撞的法制现象,抽象出发展的规律性和历史的借鉴。
2007年—2013年,张晋藩出版独著6部,合计总篇幅超过400万字;主编学术著作7部;发表学术论文69篇。出版国务院重点文化项目《中华大典·法律典》中的《刑法分典》《诉讼法分典》《法理分典》和《行政法分典》四部,以及由张晋藩任总主编的《中国少数民族法制通史》四卷。
2008年,张晋藩开始《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第三版的修订,第三版较第二版增加了6万字。
2012年,张晋藩聘请专职秘书,帮他读书、打字,用了一年时间完成《中华法制文明史》的古代、近代、当代卷,共150万字。该书以法制文明为中心线索,打破过去中国法制史的框架与体系。
2023年,《张晋藩全集(第一辑)》编著出版。
2024年9月13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根据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13日上午表决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五周年之际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决定,授予张晋藩“人民教育家”国家荣誉称号。
主要成就
科研成就
张晋藩主要从事中国法文化史、部门法史、民族法史、专题法史等多领域研究,奠定了中国中国法制史的理论基础,打破了西方中心论的影响,通过译书和讲学将中国法制史学推向世界。他认为中国法制史所构成的智库是宏伟的,包含着丰富的治国理政的经验与文化遗存。尽其所能地撰写中国古代德法共治以及有关良法与善治、法制宣传、协和万邦等方面的文章,以推动中华传统法文化的转化和发展,展现中华民族的文化自信。
研究表现
张晋藩刑法史研究表现为新体系、新方法和新观点。
首先是新体系。按照将中国刑事立法的发展分为奴隶制刑事立法、封建制刑事立法和近代刑事立法。既注重阶级本质,又照顾时代逻辑,相比单一的分期标准更为客观。在这个体系之下研究了刑法的起源、发展、体系、思想、罪刑、原则等问题,从而在线性的历史梳理之外,还给读者一个整体性的结构把握。
其次是新方法。一种是历史阐述和法学理论相结合,这是“史论”结合的方法;第二种是比较法,注重历史比较和横向的法系比较。
最后是新观点。如“官刑是刑法体系的重要内容”,是考察了先秦刑法之后,认为官刑是根据当时奴隶制国家实际统治的困难和后世朝代吸收前朝的成败教训所制定的,因此对官吏的约束就构成了刑法体系的主要内容,且影响了此后数千年。这些新观点正是刑法史研究的思想价值所在。
学术价值
张晋藩刑法史研究的学术价值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抽绎出中国传统刑法的基本原则,概括出认识刑法史的线索。原则是整个传统刑法的原则,分别为“德主刑辅、礼刑并用”“服制原则”“首惩十恶大罪原则”“渗透儒家思想的刑罚个别化原则”“等级特权原则”等。将传统刑法和近现代刑法、中国刑法和外国刑法做了区分。提出了解释分析传统刑法的逻辑框架,这些原则就是逻辑框架最重要的部分。
第二,在史的宏观框架下,突出传统刑法的细节问题。注重在整体的历史框架下进行论述,从不脱离历史谈问题。在整体关照之下,不放过法律的细节突出了同类作品很少关注的细节。
第三,形成一种新的范式,启迪后来的刑法史研究。
梳理总结
张晋藩提倡从法制史的角度研究中国古代监察制度,从思想、制度与法律等方面对中国监察法制的演变做了梳理和总结。贯通了古代、近代两大阶段,集中反映出中国监察法制的源流演变、立法经验、丰富内涵和具体成就。通过张晋藩对中国古代监察法的梳理看到,中国古代监察法以其特有的制度建构、多元的监察体系、全面性的监察规范,表达了中华民族在运用法律约束权力、规范权力的运行方面的创造力。
研究提炼
张晋藩认为,监察法制是中华法制文明的亮色。它的价值不限于特定的历史时期,也给当代的监察制度与法制建设提供了历史的经验和借鉴。张晋藩对中国古代监察法进行研究和提炼,较为重要的有如下几个方面:一是监察权力的运行法律化;二是对皇帝直接负责的垂直领导关系;三是固定监察与临时监察相互配合以及监察官的互察;四是严格监察官的任职条件与违法制裁。
张晋藩从1983年便提倡研究部门法史,提出中国古代民、刑是有分的。1985年。论证了中国古代没有形成一部民法典的原因,论证了中国古代民法发展的几个阶段,总结了中国古代民法的特点。2011年,提出中国古代有关田宅、钱债、婚姻、继承等规章就是中国古代固有民法,阐述了中国古代民法的特点:其一,制定法的分散性和民事法律渊源的多样性;其二,契约关系体现平等、自由、依法的原则;其三,婚姻、继承受宗法支配。之后,论证了法制文明发达的中国没有形成一部独立的民法典的原因:一、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始终占统治地位,商品经济处于停滞状态,不同朝代不同地区发展极不平衡;二、国家推行重农抑商政策束缚了民事法律的发展;三、人身依附关系长期存在不能广泛提供法律上权利与义务关系的私人的平等;四、家法、族规对家族内民事法律关系起着实际的调节作用;五、缺乏对法的体系和法学的必要研究。
张晋藩将中国民事诉讼制度史概括为三个阶段:第一个时期为两周,这是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初步划分时期;第二个时期为秦汉至唐,这是民事诉讼制度的定型时期;第三个时期为宋至清,这是民事诉讼的发展时期。
如关于民事审判的依据问题,张晋藩指出,虽然礼作为在中国起源很早的一种文化现象,早在先秦时期,就已经对权利义务关系及民事纷争起着实际的调整作用,但到唐律完成礼法结合以后,国家制定法成为司法判决的主要依据,从清代现存司法档案中,可以看出依律例断案是最基本的形式。但在某些民事案件没有明确具体的法律规定,或者如果严格地以法判案会影响到伦理原则时,审判案件的官员往往也会将礼作为判决的依据。对民事审判法律渊源的考察,既注意到其多样性,又注意到以律例断案是最基本的形式,这个结论基于资料基础之上,揭示了民事判决依据的真实状况。
1980年,张晋藩对中华法系问题进行研究,提出了“重塑中华法系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的重大命题。他认为,中华法系是在中国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显示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创造力和中华法制文明的底蕴。
2000年,张晋藩提出了“法制文明”概念,沿着法制文明的线索进行论证,重点提出“揭示中华法制文明的起源与主要特征和中华法制文明的世界地位”。张晋藩认为,法制的形成是中国古代社会由野蛮进入文明的重要标志。马克思在论证中国古代社会时认为中国古代是早熟的文明,这符合中国法制发展的实际。2003年,张晋藩提到“西学东渐以后为救亡图存、富国强兵推进法制近代化的进程,揭开了近代法制文明新的一页”,用法制文明的标准,解释中国近代新旧错杂、中西碰撞的法制现象,抽象出发展的规律性和历史的。
张晋藩创办了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法律史研究所(现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并于2004年12月入选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截至2023年5月,张晋藩已在《
中国社会科学》《
中国法学》《
法学研究》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350余篇。
据2024年8月西北政法大学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网站数据,张晋藩已出版《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中华法制文明史》等独著、合著60余部,主编《中国法制通史》《中华大典·法律典》《中国少数民族法史通览》等学术著作,其中《中国法制史》由日本中央大学译成日文出版,《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第三版由德国Springer出版社译成英文出版。
人才培养
1983年,张晋藩在中国政法大学参与创办研究生院。
张晋藩创建了第一个法律史学国家级重点学科研究中心。1988年,主持的中国法制史学科被国家教委评定为首批国家级重点学科。2000年,该学科再次被教育部评定为国家级重点学科。
张晋藩先后开设“中国法制史”“中国刑法史”“中国民法史”“中国宪法史”“中国行政法史”“中国法文化史”“中国政治制度史”等课程。
据2024年8月西北政法大学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网站数据,张晋藩已主编中国法制史教材20余部。
截至2019年9月,张晋藩已指导培养博士生100余名,他们中有的已成为法律史学新的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有的则走上国家机关领导岗位,如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朱勇、
张中秋,
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法学家
刘海年,
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
南杰·隆英强,
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屈超立,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李曙光,
西北政法大学教授
王健,
中央军委法制局原局长
杨福坤,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王人博,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
陈景良等都是他的学生。
出版图书
获奖记录
人物思想
学术思想
张晋藩主张研究法史中具有整体论的学术思想,从战略布局,从顶层设计,从法史学科整体思考,全方位考虑中国法制史学的长远发展目标,有别于孤立的个别的研究学术的思想,以避免学术研究的碎片化。
张晋藩研究法史中强调要有系统论的学术思想,以系统论的思想为指导,强调通史写作要依据王朝体系架构,来具体完成。并为此拿出写作总的提纲,以及各卷系统要求,即依据每一王朝立法、行政、司法的具体状况,来完成每一历史时期法律制度历史的撰写工作。
张晋藩主张研究中法史贯彻变化论的学术思想,主张中国法制史的研究重点在于,针对每一历史阶段,每一王朝,都应认真研究它的历史状况,立法、法律内容、法律特点,以及它的发展变化规律等等。以变化论的学术思想为指导,不但要平面地研究每一历史阶段,每一王朝的立法、法律内容、法律特点,还须注重研究王朝之间法制发展变化的基本规律等等。
史鉴价值
张晋藩学术研究的目的不仅在于认识历史,还体现出现实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出中国法律史学研究的使命是“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提供历史借鉴”,系统研究和总结了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的史鉴价值和借鉴意义,涉及“民惟邦本”在国家和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以及立法、执法、司法、普法教育等方面。
在“民惟邦本”的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方面,中国古代的统治者制定了不少有关保障民生的立法,也建立和形成了一些“重民”制度,“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重民”思想是中国古代国家治理的基础。
在立法方面,中国古代强调从国情的实际出发进行立法,以中央立法为本,也兼及地方立法,适应古代经济、政治、文化发展不平衡的国情,同时,针对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国情,也制定适用于少数民族地区的法律。
在法律实施方面,总结为“以法治国,以德化民,德法共治”以及“严以治吏,考课监察”。德法互补、德法共治是中国古代治国理政的重要经验,其中德治的价值取向在于善教化民,为当前的法治建设中要求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提供了经验。
在司法方面,中国古代从司法官的选任、管理考核、责任、监察等都建立和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制度,强调司法官员要严格执法,依律法断罪,要求司法官员在司法实践中刚直不阿,通过这些方式来实现“民安国治”的目的。同时,中国古代也要求司法官员在司法实践中对天理、国法、人情之间进行权衡,以实现天理、国法、人情的协调统一。
在法律宣传和法律教育方面,总结了中国古代进行法律宣传和法律教育的方式和形式,中国古代的法律宣传和法律教育对于当前法治建设中要求实现“全民守法,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也具有史鉴价值。
教育思想
英才观的第一要义是选才面要宽,强调要引天下英才而聚之,强调要生源一流,进而培养卓越的法律人才。英才观的核心是办学办教育就是要培养治国安邦的人才。英才,指的是治国安邦的人才。英才的观念体现在英才不仅是一个专业领域的人才,还应该是一个有国家社会责任担当的人才。英才观还反映在对学生人品的要求高,强调要立德树人,培养人才首重立德。
开眼观强调要建立一个法律人才完整的培养专业体系,强调超前的学科人才培养,跨学科与交叉学科的培养。开眼观还表现在,人才培养注重请一流师资,不同风格的老师来给学生授课,兼容并蓄。强调理论和实务相结合,注重社会实践与调研。
韧性观强调培养学生做学问要有韧劲,强调锲而不舍。先生不仅这样说,还身体力行这样做,率先垂范,行为师表。他每天早上五点起来写东西,我们学生现在真的比不上。我们感觉先生一生对于人才的培养和对于学生的要求,他自己就在践行。
人物观点
张晋藩坚持法律的阶级性不能否定法律的继承性。他指出,法律既然是现实中阶级力量对比关系的反映,因此特定形势下的旧法中也会含有一些符合劳动人民利益的规定;由于人们之间的行为规则有历史因袭性,而绝不属于某一特定的社会,因此对于这一部分行为规则的法律调整是可以批判地继承的;中国数千年的法制历史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有些已经法律化了,应该使之为人民所用。
中国并正在经历法制近代化的过程,在“变”与“不变”,“西化”与“中国化”,“世界性”与“民族性”之间游走。张晋藩认为,近代化不仅是法律条文和法律制度的近代化,更重要的是人的近代化——人的法律意识、法律思想、法律逻辑的进化。单纯法典条文的改变,远不足以构成近代化的视野。相对于西方,中国应该、也有能力走一条“他选”道路,近代化不能完全等同于西方化,依然要从本国国情出发,放眼大历史来寻找属于自己的路径。
张晋藩理想中的中国社会,是一个“法情允谐”的社会,是一个生发于中华法制、伦理传统的,有中国特色的法治社会。这个理想的社会至少要满足三点:一,礼乐政刑综合为治;二,改制与更法互相促进,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配合以立法调整;三,治法与治人并重,有治法还要有治人。
重构新的中华法系有助于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制,夯实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法治基础。
一方面,中华法系的重构不意味着复古,而是立足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出适应时代需求的新文化,既要避免全面肯定一切传统的“国故派”思维,也要摒弃全盘西化妄自菲薄的“新潮派”心理;另一方面,中华法系的重构不是简单地传承古代的某些法律思想、法律制度、法律条文,而是弘扬发源于中华民族本土上的体现中华民族伟大精神的富有理性思维的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使那些经过数千年风雨历练的民主性精华,成为构建当代法治中国的优良基因。
重构不是复旧,而是创新,是走中华民族自己的路。这样做更能体现国情因素所加给中华法系的特殊性与典型性,同时也能使中国当代的社会主义法治的特色更加鲜明,更具有感召力。
要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对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真正做到以史为鉴。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民惟邦本的民本主义,德法互补的治国要略,严以治官、宽以养民的施政方针,良法善治的法治追求,都是重构新时代中华法系的重要文化资源。
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与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相融合,这是一个独立发展、不断创新的过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定历史自信、增强历史主动,激活传统法律文化的优秀部分使之不断融入中国式法治现代化,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道路,提供可资借鉴的法文化支持。
一,法制与国家盛衰之不可分。二,礼乐政刑综合为治。三,改制与更法相互促进。四,治法与治人并重。五、重视或漠视法治对国家盛衰具有重大影响。六、变法改制与法律的保障作用。七、正确处理权力与法律的关系是维系法制的根本。八、良法与廉吏是推行法制的必要条件。九、发挥监察机关司法监督的作用。
一、西方法文化的输入与大陆法系的取向。二、法观念的更新是法制近代化的思想相前提。三、移植西方法律与中国国情相结合。四、改良政治是清末法制近代化的前提。
人物作品
个人作品
相关作品
社会任职
社会活动
讲学授业
1982年起,张晋藩多次赴美国、加拿大、德国、以色列、日本、韩国进行讲学活动。
1986年,张晋藩应邀在中南海为中共中央书记处讲授法律课,题目为《谈谈法制历史经验的借鉴问题》。1996年、1998年,又两次应邀为全国人大常委会讲授法律课,题目分别是《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中华法制文明的世界地位与近代化的思考》。
2014年9月23日,张晋藩在中国政法大学国际交流中心,为国际教育学院港澳台教育中心2014级港澳台侨新生做专题讲座,题目为“中国法制历史的价值”;10月22日,在中国政法大学为山西省阳泉市检察机关干部做题为“谈谈中国古代司法监察问题”的专题讲座。
2017年11月18日,张晋藩以“中国传统法文化的历史地位与史鉴价值”为主题,在
国家图书馆为在京部级领导干部作中华法文化讲座。
2023年5月8日,由中国法律史学会主办的“法律史大讲堂”系列学术讲座第一讲通过线上方式举行。本次讲座由张晋藩主讲,演讲主题为“简谈中华民族的政治智慧和法律智慧”。
行业会议
2010年9月,张晋藩参加中国政法大学举办的“首届海峡两岸法学院校长论坛”并在主席台就坐。来自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高校校长、法学院院长共100多人参加了会议。
2016年6月5日,张晋藩在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出席法律史学学位授权点教育质量专家评议会
2017年7月8日,张晋藩在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出席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陕西人民出版社联合主办的“《中国少数民族法史通览》出版座谈会”。
媒体专访
2017年4月28日,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网站刊出张晋藩接受采访视频,同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发表《聆听大家•著名法学家张晋藩: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对维护国家纲纪发挥了重要作用》;5月19日,中国教育网络电视台播出对张晋藩的专访《张晋藩:开中国法制史学风气之先》;7月29日,北京新闻广播在《新闻天天谈》中播出纪念香港归回20周年特别节目,并对张晋藩进行专访;8月18日,中央电视台播出由张晋藩、朱勇等参与拍摄的《法治中国》第一集《奉法者强》。
组织关怀
2017年5月3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到中国政法大学考察,亲切会见了张晋藩、
廉希圣、
李德顺、
王卫国、
卞建林等中国政法大学资深教授。习近平说,你们见证和参与了我们国家依法治国的进程,对培养法治人才都作出了很大贡献。
公益捐赠
2023年5月13日,张晋藩捐资100万提供支持的张晋藩阅览室揭牌仪式在烟台大学逸夫图书馆六楼法律图书馆举行。
个人生活
家世背景
张晋藩的父亲张桂谦(号崑林)1902年出生于山东省黄县(今山东龙口)诸由观村。少年时在村中读私塾,16岁闯关东,后在辽宁沈阳经商。他深感少年时乡村教育的落后与求学的艰辛,晚年时一再叮嘱张晋藩一旦行有余力,要在家乡捐资助学,发展文化教育。为了实现父亲的遗愿,张晋藩几经联络,最后决定在烟台大学法学院开设法律阅览室,以造福桑梓学子。张晋藩的姐姐张梦梅曾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第一届研究生。
婚姻家庭
张晋藩的妻子是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林中,两人于1955年7月27日结婚。2005年,他们迎来“金婚”之喜。林中在1958年后期患有家族遗传的耳聋,张晋藩便成了她的耳朵;而张晋藩在21世纪伊始,双眼黄斑变性,视力极差,林中又成了张晋藩的眼睛。两人在学术生活上也同样互补互助。2018年4月30日,林中逝世,他们以学术为媒,共谱了一段超越一甲子的只羡鸳鸯不羡仙的夫妻生活。
诗词创作
张晋藩还是一个诗人,保存下来的诗稿约有二百余首,其中多数是没有发表的。每次外地讲学或度假回来,他总要拿出刚写的诗作给他的学生看,一边吟诵,一边解说。诗很美,而且往往意境深远,再配上俊秀飘逸的小楷书,真是诗情画意,美仑美奂之极。他的诗或抒写祖国大好河山,或描画异域风光人情;或阐发怀古之情,或品味人生之乐;或关注民疾民瘼,或冀望国兴国盛。
人物影响
设立基金
张晋藩法律史学基金成立于2007年1月,基金会的宗旨是奖励优秀学生、扶持技术发展。基金的主要用途包括:设立面向全国法律史学界的研究项目;设立面向全国法律史学界的学术奖项;自助学术新锐,培养法学人才;自助中外法学交流活动等。
思想研讨
2019年12月16日,由国家检察官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中国犯罪学学会主办,《中国检察官》杂志社承办的“传承法律传统,重构中华法系——张晋藩教授学术思想研讨会”在国家检察官学院举行。共有30余名专家学者出席了研讨会。与会专家学者聚焦“传承法律传统,重构中华法系”,围绕张晋藩学术思想开展探讨,在法律文化传承和中华法系重构方面取得共识。
人物评价
作为一位具有国际声誉的法学家,张晋藩老师已经在中国法律史学的园地里栉风沐雨、春华秋实地耕耘了六十个春秋。他六十载的治学生涯,著述等身,刻画出了新中国法律史学的发展轨迹;他筚路蓝缕,孜孜以求,开风气之先,也见证了新中国法律史学由奠基开创到发展兴旺的艰辛之路。六十年风风雨雨,张晋藩老师以其高尚的品格和宽广的胸怀,以其坚毅的性格和辛勤的劳作,铸就了一代学术大师的风范。张晋藩老师虽年至八旬,但思维依然十分敏捷,步履依旧矫健,对中国法制史学仍然一往情深。(《
法制日报》 评)
学为人师,行为世范。除了著书立说,张晋藩先生也是一位师者。(《
光明日报》 评)
他是中国著名法学家和法学教育家,中国法制史学科的主要创建者和杰出代表。(
新华通讯社 评)
张晋藩先生笔耕不辍,开拓创新,在法律史学领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是师生学习的楷模和榜样。(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朱勇 评)
张晋藩教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勤奋治学,品格高尚,是新中国法律史学科的主要创建者和杰出代表。在近70年的法学研究生涯中,张先生一直秉持“不偷懒、不自满”的治学格言,保持旺盛的精力和创作力。他在创建以马克思主义指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学科体系、课程体系、教材体系等方面也做出了开创性贡献,为我国法学教育和法治建设做出了突出成就,在国内外学术界享有崇高声誉。(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 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