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希圣
中国政法大学宪法学教授
廉希圣,男,1932年生,天津人,1954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三部(即原私立法科大学朝阳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宪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1992年起,获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终身)。
人物经历
1949年初天津解放后,廉希圣以优异的成绩考取了中国政法大学三部(即原私立法科大学朝阳大学);
1950年,中央决定成立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原中国政法大学二部三部的同学被并入到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廉希圣离开这所存在仅半年的“中国政法大学”,来到中国人民大学继续完成学业。毕业后,廉希圣作为中国人民大学第一批法律系毕业生来到北京政法学院任教。
1956年,作为中国第一代律师,廉希圣受司法部指派在沈阳为侵华的日本战犯进行辩护。
廉希圣先后参与1982年《宪法》起草和两次宪法修订工作;还全程参加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起草和制定工作。
1996年9月,中共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政法工作研究班毕业。
1992年起,获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终身)。
任职履历
曾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教研室主任,研究生院导师组组长,中国宪法学会秘书长、副会长,北京市宪法学会副会长,中国香港法律研究会理事,中国政法大学比较研究所所长兼港澳台法研究室主任,《比较法研究》主编,校学术、学位委员会委员、兼职律师,海峡两岸关系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政法大学宪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现任中国宪法学会名誉会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制度创新大典》编撰委员会总顾问。
参加活动
2017年5月3日,在中国政法大学建校65周年前夕,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来到中国政法大学考察。在校史展厅内,总书记会见了张晋藩、廉希圣、李德顺、王卫国、卞建林等几位资深教授。
最新修订时间:2023-11-30 09:00
目录
概述
人物经历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