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张彻(?~821),字华耀,
清河人,世居
南雄保昌县沙水村,排行大。张彻尝从
韩愈学习,曾与
张籍、
孟郊三君子联句赋诗;韩愈嘉许其才,以堂侄女妻之。
元和四年(809),登进士第,八年为
潞州节度
从事,改幽州
节度判官,招入为
监察御史。后复返幽州,任
殿中侍御史。时幽州节度使
张弘靖治州无方,放纵下属,激起军变,被执。张彻初至,得不杀,亦被监禁帅府。后有京中官至,张彻欲见不得,以为军士反叛,大骂曰:“汝何敢反!前日
吴元济斩东市,
李师道斩军中,同恶者,父母妻子肉饱狗鼠鸱鸦。”众怒,击杀之。天子嘉其忠义,赠
给事中。
韩愈与之多有答赠,并作《祭张给事文》、《故幽州节度判官赠给事中清河张君墓志铭》;
白居易曾为作诗《
邓鲂、张彻落第》;
李贺亦有《酒罢张大彻索赠诗时张初效潞幕》。
故幽州节度判官赠给事中张君墓志铭曰:张君讳彻,以进士累官至范阳府
监察御史。长庆元年令牛宰相为
御史中丞。奏君名古迹中御史选。诏即以为御史。其府惜不敢留,遣之幽。密奏幽州将父子,继续不廷选。且久,今新收,臣又始至孤怯,须强乃济。发半道,有诏以君还之。仍迁
殿中侍御史,加赐朱衣银鱼,至数日,军乱。怨其府
从事。尽杀之。而囚其帅。且相约张御史长者。毋侮辱烁蹙,我事毋庸杀,置之帅所。居月余,闻有中贵自京师至。君谓其帅,公无负此士人,上使至,可因请见自辩。幸得脱免归。即推门求出,守者以告其魁。魁与其从皆骇曰:“张御史忠义,必为其帅,告此余人,不如迁之别馆。”即与众出君,君出门骂日:“汝何敢反?前日
吴元济斩东市,今日
李师道斩于军中。同恶者父母妻子皆屠死,肉馁狗鼠鸱鸦,汝何敢反?汝何敢反?”且行且骂。众畏恶其言,不忍闻。且虞生变。即击君以死。君抵死骂不绝口。众皆曰:“义士!义士!”或收之以俟。事闻,天子壮之赠给事中。其友侯云长佐郓使请于帅。马仆射为之选于军中。得故于君相知张恭李元宝者,使之币请之范阳。范阳义而归之。以闻,诏所在给船辇。传归其家,赐钱物以葬,长庆四年四月某日,其妻子以君之丧,葬于某州某所。君弟复有进士。佐汴宋得惊疾。君得问,即自视衣褥厚簿,节时其饮食而匕箸进养之。禁其家无敢高语出声。医饵之药,其物多空青雄黄诸奇物,剂钱至数十万。营治勤剧,皆自君手,不假之人。家贫,妻子常有饥色。祖某某官,父某某官,妻韩氏,礼部郎中某之孙,汴州开封尉某之女,于余为叔父孙女,君尝从余游,选之诸生而嫁与之。孝顺只群女效其所为。男若曰某某女子曰某。铭曰:,
呜呼彻也,世慕顾以行。子揭揭也,噎喑以生。子独割也。为彼不清,作玉削也。仁义以为兵,用不缺拆也。知死不失名,得猛烈也。自申于明明,不可夺也。我铭以贞之,不肖者之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