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资敏悟,幼已嗜学。康熙五十二年(1713)以恩荫补顺天粮马
通判。后随祖父
张鹏翮治黄河,实心办事,京察一等,升
户部员外郎、郎中,命往江南署安徽宁国府知府。会有徽宦与民讼争坟山,案积二十余年,上官以其贤能,专委勘谳。张勤望至徽,按册清查,而界址立分,悉以地归诸民,旁观数千人赞云:“不愧天下清官张相国之孙,二十年尘案,片言决矣!”乾隆十一年(1746),先署山东莱州府篆,旋署登莱青道,题补
登州府知府。至登州(今山东省蓬莱市),劝课农桑,奖善惩恶,作育英才,政声远播。乾隆十三年(1748),张勤望重修
登州莲洲书院,改名为瀛洲书院,今为山东蓬莱市城区历史名胜,遗址在蓬莱一中大门附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