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
间接费用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内部
独立核算单位在开发现场组织管理
开发产品而发生的各项费用。这些费用虽也属于直接为房地产开发而发生的费用,但它不能确定其为某项开发产品所应负担,因而无法将它直接记入各项开发产品成本。为了简化核算手续,将它先记入“开发间接费用”科目,然后按照适当分配标准,将它分配记入各项开发产品成本。
1、工资指开发企业内部
独立核算单位现场管理机构行政、技术、经济、服务等人员的工资、奖金和津贴。
2、
福利费指按上项人员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目前为14%)提取的
职工福利费。
7、
劳动保护费指用于开发企业内部独立核算单位职工的
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
摊销和修理费,供职工保健用营养品、防暑饮料、洗涤肥皂等物品的购置费或补助费,以及工地上职工洗澡、饮水的燃料等。
8、
周转房摊销指不能确定为某项开发项目安置拆迁居民周转使用的房屋
计提的
摊销费。
9、
利息支出指开发企业为开发房地产
借入资金所发生而不能直接计入某项开发成本的利息支出及相关的手续费,但应冲减使用前暂存银行而发生的
利息收入。
开发产品完工以后的
借款利息,应作为
财务费用,
计入当期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