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宣言
1974年通过的文件
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宣言是发展中国家争取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重要文件,1974年5月1日联合国大会第六届特别会议通过的。其主要内容是:尊重各国主权、领土完整和政治独立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公平互利、和平共处。
主要内容
一切国家都享有平等地参加解决世界经济金融货币问题不可剥夺的权利;每个国家有权对其自然资源和经济活动行使永久主权,包括对跨国公司进行控制、监督和管理,直到采取国有化措施;建立商品综合方案和实行价格指数化,改善和建立新的与发展中国家有关的商品的国际贸易结构;每个国家有权实行自己认为对其本国发展最适合的经济和社会制度,发展中国家有权建立原料和初级产品生产国联合组织,等等。
宣言宣布:各会员国决心立即进行工作以便建立一种新的国际经济秩序,这种秩序将建立在所有国家的公正、主权平等、互相依靠、共同利益和合作的基础上,而不问它们的经济和社会制度如何;这种秩序将纠正不平衡和现存的非正义并使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家之间日益扩大的鸿沟有可能消除,并保证目前一代和将来世世代代在和平和正义中稳步地加速经济和社会发展。
背景知识
77国集团是一个经济组织,它是发展中国家为改变国际经济贸易中的被动地位,改善日益恶化的交往环境,为阻止发展中国家国际收支逆差不断扩大而建立起来的。它的前身是75国集团,1963年,第18届联合国大会讨论召开贸易和发展会议时,与会的75国发展中国家发表“联合宣言”,因此形成75国集团。1964年,在日内瓦召开的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第一届大会上,75国集团增加为77个国家和地区,并于1964年6月16日发表了《77国联合宣言》,此后,75国集团被称为77国集团。
77国集团没有总部、秘书处等常设机构,也没有章程和预算,但由于成员国有着共同的利害关系,它们在同发达国家谈判时,往往能以“一个声音讲话”。每届联大和贸发会议召开前该集团通常要举行部长级会议,研究对策,统一步调。由于该集团协调行动,步调一致,在维护发展中国家独立和主权、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以及在国际经济领域的斗争中发挥了重大作用。
该集团曾多次举行部长级会议,并先后通过和发表了许多纲领性文件,最著名的有1967年10月在阿尔及尔会议上通过的《阿尔及尔宪章》;1971年10月-11月的利马会议上通过的《利马宣言和行动纲领的原则》;1976年2月在马尼拉会议上通过的《马尼拉宣言》和《行动纲领》;1979年2月的会议上通过的《阿鲁沙集体自力更生纲领和谈判纲要》;1983年阿根廷首都布宜诺斯艾利斯会议上通过的《布宜诺斯艾利斯纲领》等。1974年4月,该集团推动第6届特别联大通过了由它起草的《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宣言》和《发展中国家经济合作行动纲领》。这些文件表达了发展中国家维护民族独立和国家主权,发展民族经济,反对经济的控制和掠夺,改善南北关系,加强南南合作的强烈愿望。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1-13 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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