庶出
子女:
庶妻所生的子女。一般是指封建礼教制度中男人的结发妻子之外的女子(如侧室、妾等)所生之子女。
例如:周王嫡长子为周王;嫡次子为诸侯,庶子或为诸侯或为公、
卿。
嫡长子具有政治继承权,因此选择政治继承人的行为又被称作
立嫡。
唐朝时立嫡的顺序是:嫡长子最先、嫡长孙次之、嫡长子
同母之次弟、嫡长子不同母之嫡弟(父亲续弦之
嫡母所生的儿子),然后按庶子、嫡长孙同母弟、
庶孙的顺序往下排。
中国古代
汉族王朝统治期间的女子除在家族无男系成员情况下,通常不具备政治上的继承权(例外情况是独女招夫入赘),因此女子并不在
嫡长子继承制的范围之内。但女子有与家族男系成员相比不平等的经济继承权。通常体现为按家庭财产分配的一份嫁妆。按汉族惯例,该份嫁妆仅为该女子独占,并不归于夫家所有,可传于自己所生的子女,若该女嫁后无出,理论上嫁妆会被娘家收回。在中国历史上,有很多女子与兄弟
共同继承父母遗产的事例。
在严格区分
嫡庶的李氏朝鲜,士大夫、两班贵族与良妾(良民出身的妾侍)所生的庶子女为中人,与贱妾(贱民出身的妾侍)庶出的子女为贱民。
在严格区分
嫡庶的李氏朝鲜,士大夫、两班贵族与良妾(良民出身的妾侍)所生的庶子女为中人,与贱妾(贱民出身的妾侍)庶出的子女为贱民。
良妾所生的庶女多作为
中人之妻或士大夫、两班贵族的妾,但也有少数能成为士大夫、两班的
正室。
贱妾所生的庶女虽然身为
贱民,但成长于家境较为良好的士大夫家庭,比一般贱民受到较好的教育,亦较为知礼,因此多嫁给士大夫、两班贵族与贱妾所生的
庶子为妻,或是嫁给士大夫、两班贵族为妾,亦有些成为妓生,或嫁与士大夫、两班的庶子为妻。亦有些庶女因为父亲的关系得以进宫为宫女,或接触到王室成员而得以嫁为王室成员之妾,如得到国王宠幸则有机会成为嫔御,例如燕山君的宠妾、妓生出身的张绿水就是县令的庶女。
袁世凯本人为庶出,对自己的出身十分敏感,他同父异母的大哥
袁世敦不让袁世凯之母进
祖坟,自此之后两家断绝关系。袁世凯原配夫人于氏刚进门不久,对袁说出“庶出”的话。为了报复,袁世凯一共娶了9房姨太太,从此不再与于氏行夫妻之事,于氏守了一辈子的
活寡。1916年,袁世凯死后也没归葬老家
项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