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孝明翁主(朝鲜语:폐효명옹주;1637年-1700年)。是
朝鲜王朝第16代君主
仁祖与
废贵人赵氏的长女。
仁祖二十五年六月(1647年)封为孝明翁主。同年八月,下嫁给金自点之孙金世龙。由于生母---当时的昭仪赵氏备受仁祖宠爱,因此仁祖下赐给新人的衣物都极为的丰盛奢侈。在婚宴上,发生了孝明翁主与麟坪大君
李㴭之夫人争夺位次的风波,孝明翁主方面认为“翁主虽庶出,贵极无级,当位于吴氏之右”,吴氏则主张“我之资级虽下,于翁主当以嫡庶次坐”,相持不下之际,仁祖裁决孝明翁主居上位。
仁祖死后,孝明翁主的嫡兄长李淏即位为朝鲜国王,是为
朝鲜孝宗。孝宗念在庶弟、庶妹幼小丧父及仁祖无法在有生之年看着他们成长,便对他们赏赐及照顾有加。然而在孝宗二年(1651年)时前领议政
金自点意图拥立其亲弟崇善君
李澂为朝鲜国王失败,以及生母赵贵人牵涉叛乱与宫内诅咒一事,转而查出牵涉诅咒宫人当中有孝明翁主的婢女,宫女们供出翁主将人骨粉屑散铺于大殿内和麟坪大君家, 其余的凶秽物品也多埋藏在不同的地方。隔月,朝廷大臣以毁坏宗庙社稷的乱臣贼子为由,要求将孝明翁主按律处死,然而孝宗不同意,只将其夫金世龙捉拿。 孝宗三年(1652),由于罪证确凿,大臣要求将孝明翁主如同生母赵贵人一样被赐死,但孝宗没有同意,只是将翁主发配到中道,赵贵人被赐死,两位弟弟则是被削爵并流配。
孝宗三年(1652),孝宗令废贵人赵氏,孝明翁主,乐善君及崇善君等人名字从璿源录当中除去,但由于他们毕竟都是仁祖的儿女,百官表示折衷方式以名记录而不记官爵,并注明生母赵氏罪大恶极。
孝明翁主何时被废位,实录没有明文纪载,只知是
宋时烈上书要求将其废位,后以罪人身份被流放到海岛,并以金世龙妻相称。孝宗于九年(1658)时感叹赵贵人所出子女皆是他的兄弟姊妹,看到骨肉们受刑,流放,生活过的艰辛,也于心不忍。孝宗表示想让庶弟、庶妹们在不复位的情况下返回京城安置,并好好照顾。大臣表示可以接受。
肃宗二十六年(1700),孝明翁主去世。肃宗命人替其处理后事,欲以其生前封爵称呼,但承政院认为金世龙妻犯下逆谋大罪,从海岛回到京都,这是先王的仁德,虽然,她被释放,但犯下逆谋大罪是事实,不可抹去,而且过去五十年间都没有恢复她的封爵,也不该以生前封爵相称,更不可在璿源录中做更改,肃宗默许承政院的谏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