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元臣(1560—1609),字忠甫,一作忠原,号方壶子,归安(今浙江
湖州)人。又自署松陵(今江苏
吴江)人。明万历三十二年(1604)甲辰科中三甲二名进士。有《曼衍斋文集》、《庄忠甫杂著》二十八种七十卷。生平略见《松轩书录》。
庄元臣介绍
庄元臣,字忠甫,号方壶,号鹏池主人,震泽镇人,中举后迁居六都(今七都)薛戴家浜。明万历三十二年(1604)甲辰科中三甲二名进士,授中书舍人,奉命出使册封平原、安丘二王,后以母丧归里奔丧。三十六年,吴中发大水,元臣上条陈议渡荒救灾方略,被当政者采纳。未久,北上,至山东济宁,卒于舟中。庄元臣博览群书,先秦、两汉诸子百家及唐、宋、元、明名家著作乃至楞严、法华等佛经,无所不读。每读一书必剖析深解其中玄奥要旨,曾言:“读旧书如遇新知,读新书如逢旧识。”为文下笔千言,一挥而就。
庄元臣提出了许多经世治学的独到观点。他谈文风时说:“文章出于剽掇着,丰靡而不美。处于独到者,简直而可贵。”庄元臣提倡“学道贵化”,即要重视掌握精神实质,消化所学内容,以求灵活运用;闻见等感性认识是重要的,但不能“守外闻而无内彻”,食古不化。他反对“守外闻”,主张“内彻”,就是不能停留在见闻上,要通过思索加以消化,融会贯通。庄元臣希望人们不要学人云亦云的“八哥”,而是要有自己的声音。
庄元臣著作
(1)《三才考略》十三卷〔明庄元臣辑明万历四十四年庄氏森桂堂刻本〕(上海图书馆藏)、(四库存目丛书子部第195册·清乾隆五十四年钞本)(齐鲁书社,1997影印本)
(2)《曼衍斋文集》〔明庄元臣撰清抄本〕(南京图书馆GJ/KB0112)
(3)《曼衍斋草》(1957年抄本
厦门大学图书馆古籍库090/602)
(4)《庄忠甫杂著》二十八种七十卷〔明庄元臣撰清初永言斋抄本〕(国家图书馆05708)(《昭代事始》一卷、《朝纲变例》一卷、《叔苴子》十卷、《拾遗》一卷、《庄子达言》一卷、《古诗猎隽》一卷、《南华雅言》一卷、《重言》一卷、《伐山语》一卷、《唐诗摘句》一卷、《韩吕弋腴》四卷、《二术编》二卷、《庄氏族谱引略》一卷、《水程日记》一卷、《治家条约》一卷、《家书》一卷、《搜微录》二卷、《含言解》一卷、《涉古记事》一卷、《巵言日出》一卷、《锦盘奇势》一卷、《论学须知》、《行文须知》、《客谈》一卷、《文诀》、《阴符经注解》一卷、《剪彩》二卷、《杂录》一卷)
(5)失传作品有《四书参觉符》、《金石撰》、《时务策》、《凤阁草》等
庄元臣思想
《叔苴子》是明代
庄元臣的著作,有较高的学术价值,但过去很少为人所注意。作者庄元臣,字忠甫,江苏吴江人,约生活于嘉靖至万历年间,隆庆二年进士。他的著作还有《三才考略》、《金石撰》、《觉参符》、《时务策》、《凤阁草》等。 “叔苴”二字,出自《诗·豳风·七月》篇:“九月叔苴”。叔者拾也,苴即麻子。秋天九月,农民拾取麻子以待来年播种。《叔苴子》“非取用于今而取用于后”,其寓意就是待时而用。
庄元臣对传统的重农观点从理论上作了新的阐释。他首先指出当时农业遭受“侵食”的严重状况。一方面,“十分夭下之民,农居其一”,余则土、商、工、兵、胃吏减获、细黄(即僧道)、游食、妇女、老稚等各居其一,此“九者皆不耕而食于农者”,另一方面,“十分农之所得,自食其一”,余则天时、地利、人丰、赋役、豪右里胥、狱讼、交际、疾病医巫、冠婚丧祭等各耗其一,此“九者皆杂出而侵于农者”前者是从整个社会的角度,刻意说明现存的农村劳动力在社会总人数中所占的比例,正在不断减少。这里除了在社会其他人员的划分中将职业标准与性别(如妇女)和年龄(如老稚)等因素搅混在一起外,多少反映出“农业是整个古代世界的决定性的生产部门”。后者则从农业劳动者方面,具体列举其耕作“所得”的再分配或耗费去向,它也在一定程度上揭露了封建农民受剥削与压迫的沉重负担。
鉴于以上“外有九食,内有九侵”,农人欲无贫而不可得的意况,庄元臣发表了如下一段颇为精彩的重农议论:
“能生天地间不生之财者农也,其余不过从所生之财邃相取予而已。故农而富,取资于天者也。不农而富,取资于人者也。取资于人者,此富则彼贫矣。譬如引沼以益池,池满则沼竭。凿源以取泉,用无穷而泉石涸也。农人工于凿源,而商人工于引沼,是以圣王重农。”
值得注意的是,庄元臣对于农业重要性的阐述,其着眼点或理伦依据,颇类十八世纪的法国重农主义。如将农业看作是唯一创造财富的生产部门,把农业剩余劳动描绘成“纯粹的自然赐予”(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第一册,第29页)认为工业部门不能增加社会财富,反对以流通领域作为致富的源泉等。重农学派的创始人魁奈的所谓“纯产品”学说,就是建立在这些理论观点的基础之上。庄元臣的分析和表述,在时间上早于魁奈一、二百年。
另须指出,在重农学派的思想体系中,虽然以“自然秩序”的观点作为其整个学说的基础和出发点,但在如何实现这一理想秩序的向题上,他们却把希望寄托在封建专制下的“开明君主”身上。特别是魁奈非常欣赏中国的
君主专制政体,相信在中国已经实现或近于实现了自然秩序(参见卢森贝:《政治经济学史》第一卷,第16b页)。对照重农主义学说的这一特点,再来看看庄元臣对封建帝王的“治民”原则所作的描述。他认为,封建帝王在统治人民的过程中,担负着割有余以济穷之或均平若乐的经济职能。因为社会生产的财富有限, “天地之生财,能使人周,不能使人余。”如果按照一定的生活标准去“求其周”、则人人的衣、食、材木、百味“无不给”;但要超过这一标准去“求其余”,不知“一人余粟,则千人挎腹,一人余粟,则千人负曝;一人余宝,则千人营窟,一人余味,则千人厌析”。因此“圣王”的作用就在于“能割余”,以使“天下无穷乏者”。再从生产者方面来看,由于各个生产者之间存在着愚诈巧拙的“互相倍”差别,如果“因而任之”,势必造成“天下荣辱苦乐,彼此相悬”的极不平等状况,以致“巧者一日作而五日食,拙者终岁劳而八口饥”,故“圣人之治民,日均、日平。那末,应当通过什么方式或途径去履行这一经济职能呢?在这方面,他曾提出两种模式,一如管子之治齐,“顺民而民乐从”,此所谓“因之”,一如商鞍之治秦,“强民而不敢不从”,此所谓“胜之”。他本人显系倾向于管子的办法。
他这种强调顺应民欲的自然主义观点,与上述割有余而济穷之的经济干涉精神似相矛盾,但它同重农学派的“自由放任”原则,倒是符合的。尤其是庄元臣对于民欲、民情与封建法令之间关系的理解,他决不诉君强制的政治权力来保证政府法令的贫彻,而是主张在 “勿动勿惊”的非干涉过程中,迎合民欲并寓法令准绳的制约作用其中。此即所谓“迎彼之欲,引我之绳”。他还以撞钟为例,形象地说明了这一过程。他说:“善治民者,如撞钟一击而止之,候其将息,而复一击之,故人劳而声不绝。若扣而不止,则声烦而碎矣,若久而不扣,则声隐而断矣。秦皇、汉武之于民,是扣能不知止者也,周旅、汉献之于民,是止而忘其扣者也。故一弊于烦苛而倾覆,一弊于凌迟而销亡。”。总之,任何违反“人不劳而声不绝”原则的治民方式,最后都将导致统治者本身的灭亡。
纵观庄元臣的全书,可以发现许多反对国家干预经济生活的言论。在他看来,不仅“害民者”会给人民带来祸害,“利民无术者”也会造成民害,而且这种“君子之祸”更难为人们所觉察。由此出发,他对历史上的重要经济改革活动,如王安石之“以青苗利民”,桑弘羊之“以析利助国”,均持否定态度,认为不如“无利”、“无助”。当然,他也不是绝对地排斥封建国家从事经济活动,这要视情况而定,如“山海之产不入,则攘奇之徒成群于下;府库之藏不出,则却就之事窃发于上”,在这种情势下,就需要理财者“能入之,能出之”,然后才可以“植万物之利而无害”。封建思想家在强调放任原则时掺混着某些干涉的因素,不足不怪。就连魁奈在追求自由放任的
资本主义制度时,尚承认符合“自然秩序”的政府立法对经济生活的有利作用,逞论刚刚处于资本主义萌芽时期的庄元臣。
庄元臣不仅主张要顺民所欲,自见其成,他还提出了实现这一自然主义的理想境界的另一个童要条件,即封建君主不能“其心判然与天下隔”。如果封建统治者不去体察民意,就象“盛鸡于堂,置卵于室”,在这种上下隔离的情况下,要想仿效圣人的无为而治,无异于“鸡之欲越堂而伏室卵”,如此“天下之不怀者几希”。究竟应从哪些方面入手来防止这种隔离现象的产生,庄氏没有明确说明。根据下面一段话来理解:“君必自附其民而后民附之,君必自离其民,而后民离之。”可以看出他是把造成上下隔离状况的原因主要归咎于封建君主一方,而这种“离附之机”的形成,又往往取决于封建统治者对待“赋民”所采取的不同处理方式。他认为,赋民犹为汲井,或在“渐而汲之,终古不竭”;或者“骤汲不已,须臾立枯”。前者是“明君”的作法,其视赋民“若割肌”,后者则系“暴君”之所为,全然把赋民当作“拾遗”。他特别揭露当时“民之于吏,如羊得虎”的悲惨境况,指斥墨吏贪青为“狗兔”。至于“百姓饥而上不为辍食,百姓劳而上不为辍役,疮四海以肥一人”,更在他所坚决反对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