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属的二层预算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属的二层预算单位,前身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成立于1990年,为正处级事业单位。根据《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调整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桂编办复〔2019〕80号),同意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更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机构规格为正处级,单位类别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正式编制19人。
主要职能
1、执行及宣传贯彻国家和自治区发布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
2、指导和管理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和检测机构的业务工作。
3、依法对全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在工程质量和安全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依法处罚。
4、巡查全区各地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情况,督查各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5、调查、调解和处理工程质量安全投诉。
6、协助调查处理重大工程质量事故与安全事故。
7、开展重点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
8、收集、统计及上报工程质量安全信息,信息内容包括质量安全事故、质量安全动态、各方责任主体和个人违法违规违反技术标准的行为。将需发布的信息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批准后向社会发布。
9、组织全区各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协助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人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及人员进行资质资格考核。
10、完成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内设5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质量监督科、安全监督科、检测监督科、综合管理科。
最新修订时间:2023-07-14 18:27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能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