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是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的直属单位,是天河区教育局是天河区人民政府主管全区教育事业的工作部门。
机构设置
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有关政务、事务工作。负责局的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文秘、政务公开、督办、信息、宣传、档案、保密工作以及后勤管理、资产管理、车辆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区教育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统筹
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政协提案的办复、教育系统的普法以及扶贫工作。负责办理本系统公费医疗和保健工作。
规划建设科。负责管理和编制教育基建投资计划和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指导各类学校的布点规划、布局调整。承接或配合推进教育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协调学校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的配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教育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移交接收和使用。负责区属教育系统校舍维修改造以及校舍安全的监管工作。规划、协调、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
计划财务科。负责编制、汇总区教育系统部门预、决算,检查、监督经费计划执行。负责区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负责本级财务开支审核、记账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区教育系统政府采购的监管工作。指导教育收费工作。负责教育经费、教育学年初等数据的统计、分析。负责区教育系统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的管理与监督。协助收取小区配套教育设施国有资产占用费。负责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指导学校后勤工作。
中学教育科(挂审批管理科牌子)。负责指导、管理辖区内普通中学、职业中学的教育教学工作。负责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初中阶段)和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普高”)的巩固和提高。组织、指导国家课程的实施、地方课程的建设和校本课程的开发工作。组织指导教材和教学用书及资料的选用工作(普通中学和职业中学)。负责编制普通中学、职业中学年度招生计划并组织招生及考试工作。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初中阶段)学生政策 性照顾借读审核。规划、指导和协调本系统科研工作和科技教育工作。负责管理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初中阶段)。指导普通中学和职业中学开展助学工作。负责统筹划、管理和监督民办中学,负责民办中学变更、终止和年检工作,查处非法办学,规范办学秩序。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行政审批改革等工作。指导社区教育工作。对教育社会团体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本区成人教育工作。
小学和幼儿教育科。负责指导、管理辖区内小学教育、学前教育及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教育教学和招生等工作。负责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小学阶段)的巩固和提高。组织指导教材和教 学用书及资料的选用工作(小学、幼儿园及特殊教育学校)。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小学阶段)学生政策性照顾借读审核。指导小学开展助学工作。负责管理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小学阶段)。负责指导学校做好学生午休和课后托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统筹规划、管理和监督民办小学、幼儿园和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负责民办小学、幼儿园和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变更、终止和年检工作,查处非法办学,规范办学秩序。
思想政治教育科。负责指导学校的德育、
校园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指导共青团、少先队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学校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劳动教育与健康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规划、指导和协调学校的环境教育工作。
教育督导室(挂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广州市天河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牌子)。负责编制教育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规划、推进本区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检查本区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教育方针、政策情况。统筹规划、组织实施本区教育督导工作,研究制定本行政区域
教育督导制度及评估指标体系。督导检查本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统筹管理、组织实施对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督导评估。审核区一级学校特色项目、特色学校。指导学校开展奖学工作。负责学校的语言文字工作,对社会的规范用语用字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组织、指导
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
安全保卫和审计科。负责本系统的安全保卫、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稳工作。负责本系统纪检监察、纠正教育行业不正之风、治理教育乱收费等相关工作,开展效能监察。负责处理本系统各 类信访、来访及案件的调查。负责本系统内部审计以及离任审计工作。承办上级纪检监察、审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科(离退休教职工管理办公室与其合署办公)。负责本系统党建和干部管理工作。协助抓好本系统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 设。负责统战、对台和侨务工作。负责本系统职业道德建设。负责本系统人事管理、机构编制、计划生育等工作,指导学校开展 人事工资制度改革、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教师资格证认定和注册、校长及教师继续教育和离退休人员工作。协调教育系统“关 工委”工作。
现任领导
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局长:王海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