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发展速度反映现象在一定时期内逐期发展变化的一般程度,这个指标在
国民经济管理和
统计分析中有广泛的应用,是编制和检查计划的重要依据。还可以用于一个国家或地区不同阶段发展状况的比较,以及同一时期不同国家或地区发展状况的比较。
由于平均发展速度是一定时期内各期
环比发展速度的
序时平均数,各时期对比的基础不同,所以不能采用一般序时
平均数的计算方法。计算平均发展速度通常采用
几何平均法。采用这一方法的原理是:一定时期内现象发展的总速度等于各期环比发展速度的
连乘积。根据平均数的计算原理,就应当按连乘法,即
几何平均数公式计算各
指标值的平均数。即:
发展速度和
增长速度都是人们在日常社会经济工作中经常用来表示某一时期内某
动态指标发展变化状况的
动态相对数。既然两个都是“速度”,说明两者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它们都把对比的两个时期的
发展水平抽象成为一个比例数,来表示某一事物在这段对比时期内发展变化的方向和程度,
分析研究事物发展变化规律。但两者又有明显的区别。
发展速度一般用
百分数表示,当比例数较大时,则用倍数表示较为合适。例:某地
固定资产投资 1994年为366亿元,1993年为328亿元,1994年与1993年比,366÷328=1.12,这就是发展速度,用百分数表示为112%,用倍数表示则是1.12倍。
计算结果若是正值,则叫增长速度,也可叫
增长率;若是
负值,则为降低速度,也可叫降低率。如上例的某地固定资产投资1994年比1993年的增长速度为:(366-328)÷328=0.12,用百分数表示则为12%。
由上可知:增长速度=发展速度-1(或100%)。则:若发展速度是百分数表示的,发展速度减去100%即为增长速度,如上例的发展速度112%中减去100%得出增长速度为12%;若发展速度是用倍数表示的,发展速度减去1即为增长速度。同样,某一时期增长速度加1(或100%)则为这一时期的发展速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