幌又称帷幔,一种表明商店所售物品或
服务项目的标志。商店悬望子,为中国的一种商业民俗。起源甚古,初特指酒店的布招,用布帘缀于竿端,悬于门前,以招引顾客。
(名)①旧时店铺门外的招牌或
标志物。②为进行某种活动或达到某种目的而假借的名义(常含贬义)。
《
金瓶梅》第一八回:朱红小柜,油漆牌面,吊看幌子,甚是热闹。
1、旧时用布缀于竿头,高悬在店铺门外用以招揽顾客的标识。亦特指酒店的
招子。
《
儿女英雄传》第七回:“走了半日,肚子里饿了,没处打尖,见这庙门上挂着个饭幌子,就在这里歇下。”
郭沫若 《后悔》:“‘大放盘’,‘纪念赠品’,‘照码八折’……
白字红底的幌子,在各层的
洋楼上招扬。”
老舍 《
赵子曰》第四:“远远的看见民英餐馆的两面大幌子,左边一面白旗画着鲜血淋漓的一块二尺见方的
牛肉,下面横写着三个大字‘
炸牛排’。”
清
曹雪芹《红楼梦》第二六回:“这脸上又和谁挥拳来,挂了幌子了。”
《
镜花缘》第二二回:“你这儒巾明明是个读书幌子,如何不会做诗。”
马烽 西戎 《吕梁英雄传》第五七回:“就是打死人,也不能把尸首明摆在自家门前
作幌子呀。”
鲁迅 《伪自由书·从讽刺到幽默》:“人们谁高兴做‘
文字狱’中的主角呢,但倘不死绝,肚子里总还有半口闷气,要借着笑的幌子,哈哈的吐他出来。”
马南邨 《燕山夜话·为什么会吵嘴》:“
旧社会中种种坏事正是在这样虚伪的以谦让为美德的幌子下干出来的。”
1.“幌”原指窗帘、帷幔,所谓“以帛明窗”。古时酒店用布旗招徕顾客,酒旗也称“幌子”。唐代
陆龟蒙《和初冬偶作》:“小垆低幌还遮掩,酒滴灰香似去年。”后来加以引申,凡商店招徕顾客门面上展示的标志,统称为“幌子”。
2.幌子原指布幔,后被引申为酒旗的别称。主要表示经营的
商品类别或不同的
服务项目,可称为行标。
1.以商店实物为幌子。卖什么物悬挂什么物的直接标志,有的用实物一部分来代替,属于商的原始标志。如草帽店悬挂笠帽,烟袋店悬挂旧式
烟管等。
2.以
实物模型为幌子,大多情况是因为实物太小,悬挂实物无法引人注意,便悬挂与实物形象一致的
大模型做幌子,是实物标志的
变异形式,如蜡烛店挂木质红漆大烛为记。
3.以商品的附属物为幌子,这种类型只有当商品无法悬挂的时候才会出现,是实物招牌转化派生而来的,用引起人们的联想来标明要出售的商品。如旧时卖
植物油,只能悬挂盛油的油瓶,而不可能悬挂油来作为标记。
4.含有隐语暗示的物件作为幌子,这是具有特殊传承意味的标志。靠人们的世代传承的介绍,才可明了经营的范围,有的暗示已经失去了原有的意义,但是人们仍然凭借经验可以熟知店铺的行业。譬如旧时卖酒店,悬挂红漆木板做的平面
葫芦为标志,隐语暗示古代以葫芦装酒,以启发人们来打酒。
6.以旗帘为幌子,古代酒馆多悬挂旗帘迎风飘卷,有的
酒旗上还书写文字。旧时剃头行业往往也悬挂
白布旗帘,上写“朝阳取耳”“灯下剃头”等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