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管理是指国家利用行政、法律手段和经济措施,对生产者和经营者在市场上从事的商品交换活动进行行政监督管理。在我国,市场管理的职能部门是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其任务是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合法经营,取缔非法活动,做好市场服务工作,疏通商品流通渠道,活跃城乡经济。管理的原则是“管而不死,活而不乱” 。做到行政手段、经济措施和思想教育、市场服务相结合。
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市场管理,与
资本主义的市场管理不同。其任务是通过管理好社会主义统一市场,活跃和发展
商品流通,达到促进生产、保障供给、繁荣经济、巩固
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目的。在中国,现阶段市场管理的总原则是:“活而不乱,管而不死”。
春秋战国时期,随着市场
商品流通和商业的发展,就有了明显的市场管理制度。据《
周礼》记载,当时市场设有管理的长官“司市”,下设管理出租地皮的“
载师闾师胥师”、管理物价的“
贾师”、维持市场秩序的“
司虣”、检查服饰和物品是否合乎规格的“
司稽”、验证成交的证券书契的“质人”、专司收税和罚款的“
廛人”等官吏。在中国历史上,市场管理
立法更能反映出当时经济发展状况,在一定程度上还代表着政治乃至文化的发展状况。自秦汉以来,统治者从维护中央集权、增加财政收入、扩充军事边防的目的出发,已经注重强化市场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必然产物。西方近现代市场管理,却是随着
资本主义的兴起、市场商品流通和商业的空前发展以后才逐渐形成。为了保护资本主义
商品流通和生产的正常进行,维护资产阶级的利益,在市场行政管理方面,
资本主义国家制订了许多管理条例。在
社会主义社会,仍然存在着商品经济,存在着市场,同样需要有市场管理来保护社会主义商品流通和生产的正常进行。就维持市场正常经济秩序来说各个社会形态下的各种市场都是需要的,但管理的性质和目的各异,内容和手段也有所不同。
市场管理
立法,是对
商品经济的
市场化的管理;
士农工商业发展;
共同价值的实现,传承中西文明对话的
自然法观念
普遍原则,“
道生法”;
水金融文化传承
葵丘会盟“无曲防,无遏籴”,“古代联合国”,
秩法关联大农商市场管理高度发展的
公共行政制度。当前,
农业生态法治保护面临困境;提升市场管理水平是政府与企业管理的难点以及重点。
大农业观;
整体性治理符合当今治理
变革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