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制
度量衡制度
市制全称为“市用制”。1928年7月18日国民政府《中华民国权度标准方案》中规定的一种度量衡制度。该方案以公制即米突制为权度标准制,以公制为基础,结合中国民间习惯用的计量名称与公制有简单比率者为市用制。市制的各主要单位同公制的比较标准是: 1市尺=1/3米,1市亩=6000平方市尺=20/3公亩,1市升=1升,1市斤=10市两=500克。
现状
中国大陆
一部分市制在现代中国大陆仍旧被使用。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77年5月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管理条例 (试行)》规定,在大陆地区“市制”计量逐步被淘汰使用,现今流行于民间的计量单位主要有:计量面积的“亩”、计量长度的“尺”和“寸”、计量重量的“斤”和“两”,其他计量单位极少使用。
香港
在香港,由于当时仍受英国殖民统治,并没有受此次改革影响,民间仍然沿用清朝时的库平制(和英制、公制同时使用)。特别是部分重量单位:“1斤(正式名称司马斤,相当于 604.79克)=16两、1两=10钱、1钱=10分”等换算仍被广泛用于粮食和贵金属买卖中至今。
单位换算
注:这里市制单位分为两种,一种是古代的单位(这里以明代的单位制度为准,因为目前在香港仍然在使用,有一定参照性)。 一种是我国1929年标准化之后的单位,成为新制。
长度单位
注1a 寻的定义:成年男子跨出一步(左右脚各往前一次)为一寻。寻与主单位尺的换算,每个朝代都不一样:周代以八尺为一步,秦代以六尺为一步,唐代以后五尺为一步。
注1b庹的定义:成人两臂左右平伸时两手之间的距离,平均约为五尺。
面积单位
注2 弓的定义:一弓为方圆一步,即平方步。
注3亩的定义:假设田地正常产出粮食,一个成年男子一年平均消耗粮食对应的田地面积为一亩。一亩平均约等于243弓。后来,官方就定义为240弓。
注4 “平方丈”也可以称作“方圆一丈”。“方圆X丈”指的是宽度为X丈的正方形的面积。比如“方圆两丈”等于四“平方丈”。“方圆X丈”在不引起混淆的时候,可以简称为“X丈”。面积“一丈”就等于面积“一百尺”。
体积单位
注5:石的定义:“亩产十石”,即一亩田平均年产约为十石大米,一个成年男子一年平均消耗大米的体积约为十石。
重量单位
注6:担的定义:一把普通扁担承重量约为一担。
注7:现代1斤=10两
金额单位
注8:白银一两通常叫做一两。
时间单位
注9:刻最初的定义是,把一天的时间分成百刻,一刻分成百秒,一秒分成百忽。后来为了与时辰相对应,因此规定一时为八刻。一天就为九十六刻了。
角度单位
注10:黄道一天所运动的角度为1度。
市制概述
中华民国地方自治团体与行政组织制度。初无全国统一制度。1921年前后为市制勃兴时期,除广东省公布了《广州市暂行条例》和南方联省自治省份所颁省宪中均有关于市制的规定外,北洋政府还公布了《市自治制》,规定市为自治团体,具有法人地位。以首都、省会、商埠、县治城厢及满万人的城镇为区域,分特别市和普通市两种,前者相当于县,后者隶属于县。北洋政府虽公布了《市自治制》,但实际施行不过一二市。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开始有了统一制度。1930年 5月20日颁布《市组织法》,规定市为地方行政组织兼自治团体,废特别市名称,改分为直隶于行政院和隶属于省两种,分别与省和县相当。市设参议会立法机关,由市民选举参议员组成,但除北平(今北京)市外,其他实际未设。又设市长一人,院辖市市长简任,省辖市市长简任或荐任。各设秘书处及社会、警察、财政、工务等局(首都和省政府所在市不设警察局,其事务分别由首都警察厅及省会警察局办理)。又设市政会议,以市长、参事、局长、科长组成,由市长召集,并任主席。市划分为区、坊、闾、邻。1943年 5月19日修正公布《市组织法》,设市条件放宽至人口十万以上即可设市,并改闾邻制保甲制度,停止治安机关兼办自治。此制延至1949年,随着南京国民政府的垮台而被废止。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7-15 18:23
目录
概述
现状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