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公元
330年,巴西流生于一个虔诚的
基督徒家庭,并在文学界受了教育,之后成了有名的修道士,主教,和社会服务家。他在修道院中的丰富经验,在他的法规(Rules)一书中显明了。他坚持修道士的生活超越其他人的生活。他对于牧养信徒深切的关怀,是特别可以从他主教区内对于职业的训练,孤儿的照顾,和大麻疯院的设立看得出来,这些事合并起来,形成了拿先斯的贵钩利所简称的真正的“新城”。
生平
约
330年,巴西流生于该撒利亚
加帕多家的一个富有而敬虔的家庭。其父老圣巴西流,母亲圣伊美利雅,祖母圣妇长马克利诺,长姊圣女马克利纳,弟弟女撒的贵格利,以及彼得,色巴思(Sebaste)主教。有历史学家认为东正教的圣女 Theosebia 是他最年幼的妹妹。
幼年时,巴西流随家人迁往
本都(Pontus);但他不久就回到加帕多家与母族住在一起,因而他有可能由其祖母抚养长大。
巴西流在
君士坦丁堡及
雅典学习,四五年间,他结识了同学拿先素斯的贵格利,并和未来的
皇帝尤里安成为朋友。他们都受到
俄利根很大影响。
在雅典期间,他开始了对宗教的严肃思考。他寻访叙利亚和阿拉伯的隐修者,学习敬虔热诚,以及如何以苦修战胜肉体。
此后,他担任本都的 Annesi 附近的一家女修院的院长。其时,他母亲伊美利雅已是寡妇及其长姊马克利纳等都在那里度敬虔祷告的生活。色巴斯的优斯塔修当时已在本都隐修,因此受到巴西流的尊敬。然而他们在教理上存在分歧,导致他们两人渐行渐远。在
360年君士坦丁堡的会议上,作为半亚流主义者安居拉主教巴西流的随员,他与坚持“同质” (homoousia)者一起共同反对
亚流主义。与
亚他那修一样,他也反对马西顿派。
巴西流因为他的主教 Dianius 签署了 Rimini 会议所定的信条而与之决裂,直至 Dianius 逝世前才与之和好。巴西流在
365年成为该撒利亚长老,这可能是他上司优西比乌(并非教会史家优西比乌)的请愿的结果,因他们希望以他的智慧反对人多势众,又有皇帝
瓦林斯支持亚流主义者。
370年,巴西流接任优西比乌成为该撒利亚主教。由于该撒利亚教区的重要性,其主教是本都当然的督主教。他不仅热衷于正统,对于对手的优点他也不会视而不见。为了和睦的缘故,他在不牺牲真理的情况下可以妥协放弃正统所使用的术语。瓦林斯千方百计地要把亚流主义引进他的教区,而他则尽其所能抵挡。皇帝有意将他放逐,可是最终没有下手。
为了使教会摆脱亚流主义,巴西流亦曾向西方教会寻求支持,也得到亚他那修的帮助。然而在圣灵的本质上,巴西流遭到了质疑,尽管他也认为圣灵与父子本质相同,但出于东方教会的传统,并不使用 homoousios 一语。因为这一原因,约于
371年时,他遭到修士中极端分子的非难,而亚他那修则为他辩白。他与优斯塔修因教义上的分歧而引致猜疑,而另一方面,他对极端的“同质说”感到不快,在他看来,这是复活的撒伯流主义异端。
巴西流生前未能亲见教会摆脱意见分歧的困扰,也没能看到他在东西教会之间的努力取得成功。他染上肝病,而他的苦修生活加速了他的早逝。
他曾在该撒利亚建立救济机构,作为救济院,医院和收容所。
著作
Adversus Eunomium 《驳犹诺米》,巴西流于
363年至
364年间写作三卷反对犹诺米所持的父子不同说的极端
亚流主义观点。《驳犹诺米》前三卷由巴西流所作,而第四卷和第五卷则是托名之作,作者并非巴西流或老底嘉主教阿波林,有可能是岱迪玛。
De Spiritu Sancto 《论圣灵》 ,是巴西流对于圣灵位格所写的第一本完整论文,其中巴西流以圣经和古教会的传统证明圣灵的神性。这本书对于尼西亚信经的修订,并最后增加描述三位一体第三位的条款,具有很大的影响力。
在解经方面,他留下了 Homiliae in Hexaemeron 《论创世六天》,和对
诗篇的解经 Homiliae super Psalmos,十七篇。
他在伦理及隐修方面的著作是 Moralia 和 Regulæ。前者是为在俗信徒写作的道德伦理指南,而后者是为隐修制定的规则,在东方教会隐修院奉为圭臬,分长短两篇。在留下的不计其数的证道中,除了关于教义和解经之外,其反对
高利贷和关于
368年饥荒的内容也很引人注目,也有的教导对殉道者和他们遗物的敬礼。巴西流教导后生学习古典著作的重要性。
巴西流留下的书信有三百余通,对于了解当时的教会历史具有尽管他受到疾病的折磨并身处动荡的教会,从他的书信中仍可以看到其达观,温良的态度。
大多数以巴西流命名的礼典实际上并非他本人的作品,但其中保留了巴西流收集整理教会礼仪的成果。拜占庭礼仪中,《大圣巴西略礼典》一年只用十次左右,《金口圣若望礼典》则更常用。
巴西流所有的作品皆编入 Patrologia Graeca,其拉丁译本质量参差。
三位一体论
巴西流的三位一体论是从反驳欧诺米、马其顿纽派和敌圣灵派的论战中发展出来。巴西流三位一体论的特色在于他对
神,对
圣子,对
圣灵这三方面均有论述,尤其对于圣灵的神性提出有利的辩护,奠定了三位一体论最后一项的基础。 他三位一体论的论述有几个重点:
巴西流从一个本质的观点来认定父、子与圣灵不是三位神,因为他们具有同等的神圣实质,而这个本质比他们的个体更真实,又绝对不会破坏他们的独立性。他也特别强调神的神的“奥秘”,他认为神的本质非世人能透测,也不可能被理解的,这个观念也成为东方基督教思想的主要
神学公理。 对于圣子的“生”,巴西流认为不能把神圣的生(生产)与人类的诞生,拿来作为
次位论的类比。他诉诸阳光的类比来证明“生(受生的过程)也可以是永恒”的逻辑。所以父永恒生子,儿子是永恒从父受生的,但也不能以神永恒生一子,来推论子次等于生他的父神。 巴西流的圣灵论的基础来自于《
圣经》,他根据《
约翰福音》15章26节和《
马太福音》28章18至20节的经文主张圣灵是神,因为《圣经》称他为主,是赐予生命者,又说他是自父而出,并且与圣父、圣子一同受敬拜的。他以圣灵能知道神的事,来证明圣灵是神。此外,他诉诸
基督徒的得救经历是来自圣灵的成就,以此来确立圣灵不可能与父,子有别。 巴西流对三位一体论的最大的贡献,乃在于将圣子的本质与
位格分开,他强调神只有一本质,却有三个位格,即父的位格、子的位格以及灵的位格。这定义在公元381年的
君士坦丁堡公会议被定为正统,成为
东方教会对三位一体的标准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