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德五年(1640),睿亲王
多尔衮围明朝
锦州,巴特玛同都统叶克舒设伏松山,斩获无数。明军乘夜进犯后营,巴特玛与贝子罗托击退敌军。
崇德六年(1641)三月,部议围锦州时,巴特玛听从睿亲王,离营远驻,且私遣兵丁还家,应革职
籍没,最后从宽
罚锾。秋,随大军击败明朝
总督洪承畴于松山,同都统
谭泰等移师围锦州。
崇德七年(1642),明朝
总兵祖大寿以锦州降,部臣追论统师王贝勒于御战锦州城壕之役审查功罪弗当,巴特玛包庇附和,应罚锾,清太宗以王贝勒大臣等围城日久劳苦有功,免罪,召集诫谕之。命巴特玛同
辅国公博和托等驻守锦州。
顺治三年(1646),随肃亲王
豪格征伐
张献忠于
四川。敌军占据
西充县抵抗,巴特玛同
护军统领鳌拜率师击毙张献忠,大破敌军。交战中,护军统领
哈宁阿被围,
参领希尔根没有救援。大军归还时,与护军统领
阿尔津等争功,部讯得实,以巴特玛在军中不能勘定功罪致使纷争,应罚锾,得旨宽免。
顺治五年(1648),贝子
屯齐等揭发郑亲王济尔哈朗,巴特玛因没有规谏,削所管人户之半。三遇
恩诏,晋爵一等
男爵,擢升
一等侍卫、
散秩大臣,复进列
内大臣。
顺治十六年(1659),内大臣公
额尔克戴青的仆人陈保等殴打侍卫阿拉那于市,巴特玛的仆人参与殴打,
法司审讯,陈保等人诬告阿拉那持刀击人,应革职折赎,被
顺治帝查明真相,额尔克戴青因纵徇,罢任削爵,巴特玛降世职为一等轻车都尉兼一云骑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