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勒斯坦分治决议全称《巴勒斯坦将来治理(分治计划)问题的决议》。1947年4月28日联合国大会特别委员会召开会议专门讨论
巴勒斯坦问题。
巴勒斯坦在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成为
英国的
委任统治地。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由于英、美支持
犹太复国主义运动,大批犹太人移入巴勒斯坦,当地
阿拉伯人和
犹太人之间经常发生冲突。
帝国主义利用他们的矛盾,制造分裂。
联合国为了解决阿以矛盾,决定成立一个由
澳大利亚等11国组成的委员会,对争端提出报告。9月,委员会提出报告,但在特别委员会内部未取得一致意见。11月29日,
联合国大会不顾
阿拉伯国家提出推迟表决的要求,以33票赞成、13票反对、10票弃权通过这个决议。美、苏投了赞成票。这个分治决议规定,1948年8月1日前英国必须结束委任统治。然后成立阿拉伯国和犹太国。阿拉伯国包括加利利地区、约旦河以西和
加沙地区,面积1.1万平方公里。巴勒斯坦其余地区1.4万平方公里为犹太国。按这一方案,占人口总数不到1/ 3的犹太人将占有巴勒斯坦全部面积的56%;占人口2/ 3以上的阿拉伯人,只占44%的土地。当时
犹太人实际所占的土地仅是巴勒斯坦总面积6%。经过分治,犹太人获得的土地大部分是肥沃的
沿海地带,而阿拉伯人的地区大部分是
丘陵和贫瘠地区。这种不公正的划分激起了阿拉伯国家和人民的公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