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大光,男,汉族,1950年7月生,黑龙江哈尔滨人,1968年参加工作,197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曾任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
历任
铁岭市机械冶金电子工业局局长、铁岭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开原市市长、铁岭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兼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铁岭市委常委、副市长。
左大光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左大光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019年8月7日,据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消息,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党委书记、主任左大光(正厅级)涉嫌滥用职权、受贿一案,由辽宁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日前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经依法审查,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左大光决定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