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审判是指
人民法院特别是基层
人民法庭,为方便
人民群众诉讼,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深入农村及交通不便、人员稀少等偏远地区,就地
立案、就地开庭、当庭调解、当庭结案的一种
审判方式。实践中,各地实行流动办案,创造了许多巡回审判方式,被形象地称为“草原法庭”、“马背法庭”、“海上法庭”、“田间法庭”。
巡回审判制度,在
英国起源于国王亨利二世(1100-1135)。国王派出皇家高级司法官员如首席政法官、司法大臣、坎特伯雷大主教等到前往各郡巡回开庭审案,类似于古代八府巡按、
钦差大臣等,完全按照王室法庭程序进行案件审理,方便就地调查贵族违法行为,巩固国王统治。
巡回审判采用陪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