嵌入式期权是指在其他
金融工具上“嵌入”一个选择权,而不一定是一个完整的期权工具。嵌入到证券中的
期权,包括
可赎回证券、可退还证券、
可转换证券等。
嵌入式期权是指在其他金融工具上“嵌入”一个选择权,而不一定是一个完整的期权工具。这种嵌有
期权的创新金融工具有时也称“期权杂交”(option hybrid),它是品种最多、最为常见且运用最为广泛的一类期权,代表着期权发展的一个方向。
3、
期权的
协定价格不一定是权
基变量的值。在
股票期权一类的常规期权中,
协定价格就是权基的某个值,如协定价格每股50元,就是
股票价格这一
变量的一个值。但是,在嵌入式
期权中,
协定价格可能不是(或不直接是) 权
基变量的值。例如,
债券中嵌入可赎回
期权,赎回价格即为
协定价格,它是债券价格
变量的一个取值,与赎回期权是否执行无关。因为发行者赎回
债券的原因有多种,而这些原因与
债券价格之间不一定有直接关系。一般来说,判定
期权是否执行的依据即为该期权的权
基变量。
可赎回债券规定发行公司可以在未来某一时间以约定价格购回债券。这种
债券的持有者相当于出售给发行公司一个
看涨期权,即
可赎回债券包含了一个以债券本身为
标的资产的看涨期权
空头。可退还
债券规定持有者可以在未来某一时间以约定价格提前用持有的债券兑换
现金。这种
债券的持有者不但购买了
债券,而且还购买了债券的
看跌期权,即可退还债券包含了一个以债券本身为
标的资产的看跌期权
多头。
可转换债券可以在将来约定的时期按约定的
转换比率转换成同一公司发行的
普通股,相当于一个包含以
股票为
标的资产的
看涨期权多头的债券。
可赎回优先股、
可转换优先股类似于相应的
债券。而
认股权证本身就是一个
股票的
看涨期权。
将期权嵌入
远期合约、互换甚至另一种期权从而创造出一些新的
衍生金融工具,这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
金融创新的一个新动向。例如,将
期权嵌入
远期外汇合约可以生成三类新产品:“中断远期”(break forward),也称“波士顿期权”(Boston option);范围远期(the range forward);参与合约(the participating contract)。这三类
复合期权的好处是:
银行有时可以通过这些期权隐瞒
顾客购买其
金融产品的真实成本;复合期权比分开购买
远期合约和期权更便宜;在有些国家,带期权的合约发生交易
损失还可以抵税。如果将不同类型的期权嵌入
互换合约,就可以产生多种
互换期权杂交产品,如1994年非常流行的“单击互换”(one-touch swaps)就是其中的一种。
1、“发行人选择可转换债券”,它是一种在
可转换债券上再嵌入一个
期权的新金融工具,这个新期权允许发行人选择
支付方式:
现金或第三方
股票。例如,1991年Landeskreditbank Baden-Wuerttemberg(LKB)发行了该种
债券,它允许发行人到期选择支付
现金或5股德国化学
银行股票,
投资者由于向发行人提供这一
期权而获得的比正常的同类债券高1%的利率回报。
2、“收益保障投资”(guaranteed return on investment,GROI)的
金融工具,它首次由瑞士银行公司于1991年引入。它是一种1年期的投资工具,
投资者可以在安全性和收益的三种组合中任选一种,这三种组合分别是:有担保收益为7%,如果
瑞士市场指数(Swiss Market Index)较好则还可能有2.03%的
红利;有担保收益为0,红利可能为24.72%;有担保收益为4%,但潜在的红利加起来
总收益可达16%。实际上,“收益保障投资”可以看成是
债券和一个带不同
协定价格水平的买权的复合物。
3、与保险品种相结合的
期权复合物。在日本,
保险公司发行一种与东京地震相联系的
债券,这种债券允许其持有人在发生地震时将债券卖回给
公司以收回
现金。1997年,美国住宅
再保险也发行了一种称为“飓风债券”的
保险、
期权、债券“三合物”,期权执行与否取决于飓风发生的强度及所造成的
损失程度。在这类复合物中,特定灾害的发生成了
期权是否执行的“触发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