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维雅(1628—?)字大醇。直隶大名人(现属河北省
邯郸市
魏县沙口集乡沙疙瘩村),清初大臣。
顺治三年举人,授濬县教谕,迁河南
仪封知县。仪封濒河,岁苦泛滥,北岸
三家庄当水冲,十四年,水势北注,岸崩五里馀。维雅於上游故 流疏使东行,北岸得安。复与塞
封丘大王庙决口,之锡疏荐,擢
开封南河
同知。
康熙元年五月,
曹县石香炉村河决,士民求速塞,维雅持不可。工将成复溃,至冬乃塞,如维雅言。迁浙江
宁波知府,光裕疏荐,擢河南河道副使。时沿河千馀里,
险工迭出,维雅常预为之备,得无事。阳武
潭口寺堤
直河冲,水势迅急,下埽辄蛰。维雅预於上流疏
引河,埽定,堤得固。
虞城距河堤仅数里,堤没入河,北岸引河冲刷不利。维雅预迎河溜挑濬,及秋水归
新河,旧河为平陆。桃源七里 沟河屡塞屡决,光裕檄维雅往勘,维雅言引河浅狭,流缓沙停,激荡无力,宜令河头加宽阔,使足翕受全河;又待河水突涨,乃使开放,建瓴直下。又言下游数十里已成平陆,而引河仅百丈,节短势蹙,力不能刷淤,当接挑二百丈阔,损十之八而深半之。又言开放当在河头西北,留近埽五丈勿开,则河流入口有倒泻之势,埽亦迎流下。光裕悉用其议。复迁河南
按察使,湖南、
广西布政使,内召为
大理寺卿。卒。
维雅治河主疏导引河,使水有所归,故屡有功而后不为患。当靳辅兴大工时,维雅奏上所著
河防刍议、两河治略,并诋諆辅所行诸法,列二十四事难之。辅疏辨,谓维雅说不可行,寝其议。
先布政公,讳维雅,字大醇,号默斋,先高祖之同产兄也。本
保定府新安县人。
顺治丙戌,举於顺天,为濬县
儒学教谕,因家於魏。秩满,授河南
仪封知县。
仪封滨河,岁苦河决,公躬亲畚插,不避劳暑。北岸三家庄为从来要害地,十四年,水势北注,岸崩五里有馀。公於上游十里故河流处疏使东行,北岸遂安。复与塞封邱大王庙决口。督抚连疏荐之,擢江南
淮安府同知;旋改开封府南河同知。十七年,河决祥符之槐疙疸,露宿河上三月,卒塞之。明年,复疏三家庄新河,截旧河筑坝,全河尽东,自是三家庄永无患。
迁浙江
宁波府知府。会东南用兵,王师云集城外,公调剂得宜,民以不扰。是时王公光裕奉命安辑浙海,心识公才。未几,王公以
副都御史总督河道,遂荐公可用,擢河南
通省管河道按察司副使。沿河千有馀里,夹河两岸,险工以数十计。公於冬春先事防之,及伏秋水,
奔驰风雨,相度修筑,皆获无事。阳武潭口寺堤直河冲,水势迅急,下扫辄蛰。公预於上游疏引河以待之,是夏埽果不蛰,北堤遂固。
虞城县治距河堤仅数里,是已尽没於河;北岸虽有引河而冲刷不利。公预迎河溜挑
之至秋,水尽归於新河,旧河遂为平陆。
江南
桃源县七里沟河决,屡寒厦溃,漕运为梗。十一年夏,王公檄公往视之。
公言:“河头深入囊橐中,势不可回。盛夏水张,人力难争。请俟冬月,弃旧
坝基,自外迎筑,以避其险。”而粮艘鳞集,事难中止;後果无功。十二月,王公复檄公仕勘。
公议以“引河浅狭,故流缓沙停而决口仍冲。河身平衍,故激荡无力而新河不刷。河头不倍加宽阔则不足以引纳全河。开放非乘河水突涨之时则不得建瓴直
下之势。储料不广,用柳束不分缓急,则至合尖之际必致停工待料,缺柳误工。且埽外止边埽一层,
坝南有旧沟一道,龙门将合,崩溃可虞。此皆事之当预筹者。”乃条列八事以献。其後十日,道中复陈事宜,言“下流数十里已成平陆,而引河仅百丈,节短势蹙,恐不能刷。当接挑二百丈,阔损其十之八而深半之。河将开时,必於河头南岸下埽截河以束水势,然後冲刷有力。”明年正月,又言:“开放机宜当在河头西北,而留近埽之五丈勿开,则河流入口有倒泻之势,其埽亦向西北迎溜下之。此机不可以毫厘误。”王公悉用其言。二月,决口果塞,新河果成,漕舟通行无滞。公复陈善後之策。言:“桃源之河屡塞屡决,皆由
河势北徙,去是逼近。当於上游龙窝疏之,导河南行,则北岸永无事。”
王公土其绩於朝,累迁江苏按察使,湖南
布政使,补
广西布政使。入为大理寺卿,候补通政使;卒。著有《河防刍议》、《明刑辑要》、《两河治略》等书,臧於家。
公有经济才,所至皆有政绩;三任河官,於治水功尤著。其按察江南也,□□杨大鹤方以讼事在江宁,以案未结,不得与乡试,入闱之日乞於公。公为
之言於总督,不许。公遽提案中人於
贡院前讯之,食顷而结,总督无以难。大鹤遂於是科中式,至大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