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岗位等级工资制。岗位等级工资制是指将岗位按照重要程度进行排序,然后确定
工资等级的工资制度。岗位等级工资制有两种主要的形式:
一岗一薪制和
一岗多薪制。
在实行一岗一薪制时,一定要对岗位进行全面的分析,并对有关因素进行测评。测评的具体内容有岗位责任范围和责任程度、岗位对员工技术水平的要求、岗位
劳动强度、劳动条件等,通过测评得出岗位的综合分数,据此确定
岗位系数以及岗位的工资额度。
(2)
一岗多薪制。一岗多薪制是指在一个岗位内设置几个工资标准,以反映岗位内部员工之间的劳动差别的
岗位工资制度。
2.
岗位薪点工资制。岗位薪点工资制是在
岗位评价的基础上,用点数和点值来确定员工工资的工资制度。岗位薪点工资制的主要特点是工资标准不是以金额表示的,而是用薪点表示的,而且点值的大小由企业或部门的经济效益确定。岗位薪点工资制的内涵和外延以及基本操作过程与
岗位等级工资制相似,但是它在实际操作中更为灵活。
按照现代企业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职位等级结构体系,一般将管理岗位工资相应地分为4~5个层级(薪层)。例如,
部门经理层,副经理、经理助理、高级职称层,业务主办、中级职称层,操作层(办事员)。由于个人上岗适应能力有所不同,表现、贡献也有差异等因素,每一层级还应实行“一岗多薪”,即在同一薪层上再划分若干工资级别(薪级)。一般每一薪层可设5个薪级,选择其中一个为“中值”,以中值为计算点,级差一般为10%~20%,相邻薪层可有1~2个薪级交叠,参见表1(中值幅度为1:5,分别为5000、3000、2000、1000:级差为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