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通志》:
清朝巡抚山东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岳濬等监修。起初,
明朝嘉靖年间,
山东巡按御史方远宜始嘱
副使陆釴等创修
《通志》四十卷,为目五十有二、附目十。
康熙十二年,巡抚
张凤仪、布政使
施天裔重为修辑,大抵仍旧文者十之八九,新增者十之一二而已。
此本乃
雍正七年
岳濬奉诏
重修。延检讨
杜诏等开局
排纂,至
乾隆元年始告成,后任巡抚
法敏表进於朝。中间体例,於旧志多有改革。如宦绩人物,
旧志於列国卿大夫缕载无遗。此本则以经传所有者概从刊削,而断自汉始。又田赋、兵防,旧志疏略不具,运道、海疆,则并阙如,此本悉为补辑。又《人物》之外,旧志别分《
隐逸》、《
孝义》、《儒林》、《
文苑》诸目,往往配隶失宜,此则悉从删削。又如以北兰陵为南兰陵,以今济阳为唐宋之济阳,以复旧之新泰为两设之新泰,皆沿讹之尤甚者,此本均为辨明,亦多所考证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