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0年
鸦片战争后,外国列强凭借许多不平等条约的特权,大肆掠夺山东特产,大量倾销商品,操纵进出口贸易,使山东农村成为帝国主义的商品市场和原料供应地。加之战争不断、自然灾害频繁,粮食减产歉收,贫苦人民食不果腹,全省人口锐减。
面对列强的入侵,清朝政府不得不采纳有识之士的主张,兴办洋务,设立农工商部,倡导实业。山东省于1901年相应设立农工商务局,1903年设立山东农桑总会,并在济南东郊七里堡创设山东农事试验场,开创山东近代农业科学研究。
民国建立后,山东先后设立实业司、实业厅、农矿厅、建设厅等行政机构,加强农业生产的领导和管理。同时先后增设农事试验场、棉业试验场、棉业研究改良委员会、省立植棉指导所、农业推广委员会、合作事业指导委员会等,培养人才、推广技术,鼓励种植,使农业有了较快发展。1931~1936年是山东战前农业生产的最好时期。
1937年
七七事变后,山东社会经济和农业生产遭到严重破坏。日本侵略者推行野蛮的“
三光” 政策,奸淫烧杀,先后杀害86万多人,掳去做苦力200余万人,掠走牲畜290万头, 猪羊2640万只,粮食72.5亿公斤,农具5900万件,烧毁房屋580万间,245万人流离失所。到1945年,粮食总产较战前减少64.7%,牲畜减少68%,使山东农业一蹶不振。
抗战期间,
中国共产党领导山东人民一面抗日,一面恢复发展生产。抗战胜利后,在解放区领导农民开展减租减息和军民
大生产运动,促进了生产的恢复与发展。
新中国建立后,山东省委、省政府为迅速恢复遭受长期战争破坏的农村经济,组织全省人民大力发展农业生产。1950年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草案)》,在全省进行土地改革,至1951年胜利完成。1953~1957年“一五”期间是全省农业全面发展时期,除1957年遭受严重涝灾外,1956年全省已提前完成了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农业生产任务。 粮食、油料、棉花产量分别比1952年增长14.5%、53.7%、28.4%。大牲畜比1952年增长4.8%。
1958~1978年,由于“
大跃进”、
人民公社化运动和“
文化大革命”运动等“左”的错误影响,山东农业生产经历了较长时期的波折。尤其是“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严重挫伤了农民生产积极性,使农业遭到重大损失。农业发展中由于实行“以粮为纲”的方针,
经济作物长期处于徘徊局面。农业内部结构不协调,农村经济发展缓慢,农民人均从集体分配的收入,20年来仅增长15.95元,即由1958年的52.45元,到1978年仅增到68.4元。
1979~1990年,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是山东农业生产力发展最快、农产品增长最多的时期,主要农产品产量创历史最高水平。由于贯彻实行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提高
农产品收购价格与改革农产品统购派购制度,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发展农村商品生产和实施“科技兴农”战略,全省农业取得迅速发展。经过10多年的调整,山东省农村一、二、三产业和农业内部结构关系明显改善。1978年全省农村一、二、三产业比重由1978年的54%,41.7%,4.3%,到1990年调整为36.6%,58.6%,4.8%。农业内部结构, 种植业比重由1978年的78.4%,到1990年调整为66.4%;林牧副渔业比重由1978年的21.6%,到1990年上升到33.6%;
种植业内部
粮食作物比重由1978年的69.1%,到1990年调整为58%;
经济作物比重由1978年的16.9%,到1990年上升到28.7%。1990年与1978年相比,粮食增长56%,油料增长1.2倍,棉花增长5.7倍,果品增长62%,肉类增长2.1倍, 禽蛋增长4.5倍。 1990年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680.18元, 比1949年的44.74元增长14.2倍,比1978年增长近5.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