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山东省人民政府机构
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是负责加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紧迫性、重要性问题涉及的政府法制工作的组织机构。
地理位置
地址: 中国山东省济南市省府前街1号
职责调整
加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紧迫性、重要性问题涉及的政府法制工作的职责。
领导介绍
孟富强 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
朱晓峰 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
张敬亮 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
李春田 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
陈公雨 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巡视员
周建青 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巡视员
辛俊强 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巡视员
主要职责
(一)调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承担省政府推进依法行政日常工作,负责全省依法行政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和政策研究。
(二)承担统筹规划省政府立法工作的责任,拟订省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报省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承担审查报送省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草案的责任;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重要地方性法规草案、省政府规章草案;负责地方性法规草案、省政府规章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负责法律草案、行政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的办理工作。
(四)承办省政府规章的立法解释工作;负责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实施情况的评估工作;负责清理、编纂省政府规章,对地方性法规提出清理或者修改意见。
(五)承担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责任,根据不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承担省政府规章报送备案工作。
(六)研究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执行等法律法规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省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建议;负责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七)承担协调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矛盾和争议;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参与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工作。
(八)承担省政府行政复议工作事项;受省政府委托代理行政应诉和其他诉讼案件;承办由省政府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赔偿事务;指导、监督全省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九)组织开展政府法制理论研究和宣传培训工作;承担省政府领导集体学法讲座的具体工作;承担省政府法制咨询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开展对外法制业务交流。
(十)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秘书处(挂人事处牌子)、法制一处、法制二处、法制监督协调处、复议应诉处(挂山东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牌子)、备案审查处、机关党委
事业单位
工作动态
6月27日,省政府召开全省“行政程序年”活动总结暨全省政府法制工作电视会议。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孙伟出席会议并讲话。
孙伟充分肯定了去年全省“行政程序年”活动和政府法制工作取得的成绩。一是《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得到积极落实。省政府在全省开展的“行政程序年”活动收到了预期效果。二是行政强制规定和主体的清理工作顺利完成。省政府按照《行政强制法》要求,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修改地方性法规25件,修改和废止省政府规章18件。各级各部门也依法修改或者废止了一大批规范性文件。三是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成效明显。全省有15个市、99个县(市、区)开展了试点工作,成立了行政复议委员会,由政府统一集中行使各部门的行政复议权。行政复议集中受理、集中审理、集中决定的“三集中”模式受到了国务院法制办的充分肯定。四是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制定质量得到提高。2012年省政府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9件地方性法规草案,出台的10件省政府规章,济南、青岛、淄博三个较大的市提请审议出台或修改的27件法规、规章,都经过了科学论证和广泛的民主程序。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和备案审查制度在全省得到严格执行。五是以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和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为重点,法制监督工作得到加强。去年11月以来,省本级取消行政审批事项63项,下放56项,取消、下放比例达17.4%,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继续向建制镇延伸,尤其是文化市场管理、食品安全管理等领域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取得较大进展。
孙伟指出,建设法治政府涉及方方面面,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求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各级各部门的负责同志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一定要树立、牢记和增强程序意识。在做决策、办事情的时候,首先要想到程序是怎么规定的,是不是按程序来办了。程序意识本身就是法治观念的重要组成部分,程序也是法,违反程序也是违法。一项行政行为只要违反了法定程序,不管动机如何,无论结果怎样,都属于违法。要从增强法治观念,加强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高度,加深对增强程序意识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要通过开展深化“行政程序年”活动,进一步增强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程序意识和法治观念,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为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
孙伟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政府法制工作应当抓好三个重点。第一,要进一步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基础保障。要着力做好三件事,实现“三个提高”。一是提高行政决策的质量。要认真细化决策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更加注重合法性审查,积极推进政府决策过程公开,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二是提高政府立法质量。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和开门立法,坚持数量服从质量确定立法项目,实行“立、改、废”并举的方式推进立法进程。三是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要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监管的各项制度,加强备案审查,防止以备案、核准等形式变相增设审批事项,及时撤销或纠正违法和不适当的规范性文件,切实维护法制统一。第二,要围绕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加强政府法制工作,为创造国内领先的营商环境提供法制保障。郭树清省长在省政府第一次全体会议和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本届政府任期内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三分之一以上,力争使山东成为全国行政审批事项最少的省份。这是省政府向社会的公开承诺,必须坚决做到。落实这两次会议精神的任务分工涉及到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减少行政审批的诸多方面,包括五大方面26项,几乎都关系到政府法制工作,政府法制部门有大量的、艰苦的、新的工作要做。第三,要完善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为更好地履行政府层级监督职责、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体制机制保障。有三件事要抓紧做好。一是现在还没有开展试点的市和县(市、区)要在前期论证基础上,抓紧启动,确保在9月底前设立行政复议委员会,由政府统一集中行使行政复议权。二是已经设立行政复议委员会的市和县(市、区)要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积极探索更好发挥行政复议层级监督、行政救济作用的有效形式。三是要着力审理好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城市房屋征收、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重点领域的案件。坚决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孙伟强调,法治政府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各级各部门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讲求实效,把法制工作的有关要求细化、具体化,持之以恒,以点带面,推进全省法制工作提质量、上台阶。各级党委、政府要重视法制机构的作用,为他们提供支持、当好后盾。各级法制机构要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大力转变作风,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参考资料
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山东省政府法制网.
最新修订时间:2024-11-21 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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