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办事员级、科员级、副科级书记员;临清市法院副庭长(挂职);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处干部科科长,助理审判员;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人事处副处长,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处长、政治部副主任,审判员、三级高级法官;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二级高级法官;曾任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山东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山东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一级巡视员,省戒毒管理局局长,山东省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山东省红十字会副监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