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画院是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集美术创作、交流、研究、辅导和收藏于一身,其专业包括
国画、油画、书法、版画、水彩水粉、年画、雕塑等,地址在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唐冶中路3177号。多年来山东画院涌现了
于希宁、
黑伯龙、
刘宝纯、
关友声、
孔维克等一大批蜚声中外的书画家。
1986年8月8日,根据鲁编[1986]163号文《关于山东画院机构编制的批复》成立山东画院,实体机构为山东画院办公室,为省文化厅所属正处级事业单位,编制10人。
此时的
山东画院为虚体画院,即建制方式以画院办公室为实体机构,负责画院的日常业务及行政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为法人代表并主持日常工作,10名行政工作人员具体承担工作任务。院内不设专职画家,采用聘请的方式,请山东省德高望重的著名书画家和领导人
宋英、
于希宁、
黑伯龙、
刘宝纯担任院长,聘请省内优秀的美术创作人员为高级画师和画师。这种建制方式,较好地适应了当时两个文明建设和体制改革的需要,具有一定优越性,对于当时团结
山东美术界、繁荣山东美术创作,发挥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伟大战略,省委省政府抓住机遇,决定成立实体
山东画院。2011年1月29日,省编委下发鲁编[2011]6号文件,设立
山东画院为省文化厅所属副厅级社会公益
一类事业单位,编制35人。
组织本院专家并联系、凝聚省内乃至全国一流画家和理论家开展精品创作,对青年美术家进行创作培训,对山东美术创作进行理论研究,推出名家力作,打造山东美术品牌,为山东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服务。下设办公室、创作部、研究部。原
山东画院办公室事业单位建制撤销,编制核销。
山东画院下设办公室、创作部、研究部三个处级部门及艺术咨询的最高权威机构——山东画院艺术委员会。
创作部履行艺术创作、艺术交流、展览收藏和艺术活动策划等职能。内设人物画创作室、山水画创作室、花鸟画创作室、油画水彩版画创作室、书法篆刻创作室、雕塑创作室和展览部。
研究部履行理论研究、学术课题策划、教学培训、艺术信息收集分类整理、网站管理和院刊院讯编辑等职能。内设
山东画院艺委会办公室、艺术项目策划部、艺术信息中心、理论研究室、创作培训中心和院刊院讯网站编辑部。
山东画院艺术委员会为画院的学术策划、业务把关的最高权威机构,由画院部分画家和社会著名画家组成,负责学术策划、展览评审、专业人员招聘、业务考核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