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玛乡
西藏自治区那曲市班戈县辖乡
尼玛乡,隶属于西藏自治区那曲市班戈县,地处藏北高原那曲地区西北腹心地带,东与那曲县香茂乡相邻,南与当雄县纳木湖乡相邻,西与青龙乡相壤,北与北拉镇相邻,乡人民政府距班戈县政府150千米,行政区域面积3128.85平方千米,截至2020年末,尼玛乡户籍人口为2675人。
历史沿革
1960年,建尼玛乡。
1970年,改公社。
1980年,复改乡。
1987年,原尼玛乡和丘日乡合并建新的尼玛乡。
行政区划
截至2011年末,尼玛乡辖吾前、杂空、达果、色龙、下地、曲果、尼德、萨吉8个村民委员会。
截至2021年10月31日,尼玛乡辖8个行政村;乡人民政府驻那尔恰。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尼玛乡地处藏北高原那曲地区西北腹心地带,东与那曲县香茂乡相邻,南与当雄县纳木湖乡相邻,西与青龙乡相壤,北与北拉镇相邻,乡人民政府距班戈县政府150千米,行政区域面积3128.85平方千米。
地形地貌
尼玛乡境内山势平缓,地形开阔,地势北高南低。东南部位于纳木错湖畔。境内平均海拔4900米。
气候
尼玛乡属高原亚寒带季风半干旱气候。空气稀薄,寒冷干燥,气候变化无常,昼夜温差大。无绝对无霜期。年平均气温零度0℃,年日照时数为2900多小时,年最高气温21.9℃,年最低气温-28.6℃。年降水量为289~390毫米,主要集中在6-9月,占全年降水总量的80%。
人口
截至2011年末,尼玛乡辖区总人口2441人。
截至2017年末,尼玛乡常住人口为2606人。
截至2020年末,尼玛乡户籍人口为2675人。
经济
截至2011年末,尼玛乡农业以牧业为主,主要饲养牦牛、绵羊、山羊。出售少量的畜产品,草场总面积81万余亩。农牧民人均纯收入3447元。
2020年末,尼玛乡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5个。
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
2011年末,尼玛乡有小学1所,在校生140人。
医疗卫生
截至2011年末,尼玛乡有卫生院1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100%。
交通运输
2008年,尼玛乡有纳班油路通路。
历史文化
“尼玛”系藏语,意为“太阳”的意思。尼玛乡是谐钦的故乡。尼玛乡的青年男女有相聚跳谐钦的传统。无论是在农活结束还是逢年过节的时候,牧民们都会在辽阔草原上酣畅起舞,任由靴子在大地上敲出回声。班戈尼玛谐钦已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班戈尼玛乡又以“谐钦”入选“中国文化艺术之乡”。尼玛乡谐钦艺术十分普及,已成为那曲地区较有名气的民间艺术形式。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1-08 10:03
目录
概述
历史沿革
行政区划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