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仪夫人
古代女官职务
古代官职务,隶属“”之一,为隋朝时期建立,主管宫中礼仪教学。
词语解释
释义1
据《吕氏春秋通诠·审分览·勿躬》载:尚仪,古代传说中人名,即常仪,后称为嫦娥。例:容成作历,羲和作占日,尚仪作占月。——《吕氏春秋通诠·审分览·勿躬》 隋文帝所设女官“六尚”之一,员额三人,掌礼仪教学;辖司氏三人,掌音律之事;典赞三人,掌导引命妇朝见。炀帝建尚仪局时为主官,辖司籍,掌经史教学,纸笔几案;司乐;司宾,掌宾客;司赞。四司除司乐四人外,余各二人。下有典、掌、女使。唐承隋制,四司惟司赞下另有彤史二人。五代北宋有司赞、司仪等名目。金与明初均依唐制。明永乐后,职尽移于宦官。
释义2
隋文帝所设女官“六尚”之一,员额三人,掌礼仪教学;辖司氏三人,掌音律之事;典赞三人,掌导引命妇朝见。炀帝建尚仪局时为主官,辖司籍,掌经史教学,纸笔几案;司乐;司宾,掌宾客;司赞。四司除司乐四人外,余各二人。下有典、掌、女使。唐承隋制,四司惟司赞下另有彤史二人。五代北宋有司赞、司仪等名目。金与明初均依唐制。明永乐后,职尽移于宦官。
职务功能
掌礼仪教学,为尙仪局的主管者。
其他信息
尙仪局:官署名。隋文帝所设女官六尚”之一,员额三人,掌礼仪教学;辖司氏三人,掌音律之事;典赞三人,掌导引命妇朝见。炀帝建尚仪局时为主官,辖司籍,掌经史教学,纸笔几案;司乐;司宾,掌宾客;司赞。四司除司乐四人外,余各二人。下有典、掌、女使。唐承隋制,四司惟司赞下另有彤史二人。五代北宋有司赞、司仪等名目。金与明初均依唐制。明永乐后,职尽移于宦官。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1-11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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