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府是出现较早,延续时间较长的中国古代官名。历代职掌不一,隋确立之后,唐以后多称少府监,元朝始废。
秦汉沿置少府,列为
九卿之一。负责征收山海地泽收入和管理
手工业制造,所领诸事均为皇帝私人财政事项。东汉时,并兼管宫廷所用服御诸物、
宝货、珍膳等。
在魏晋及南朝,少府部分原有的权力转归
殿中监。少府专事工艺制造及钱币鼓铸。北朝没有少府的建制,改设太府寺。
唐代少府仅掌管百工技巧诸务。宋朝则但掌制造门戟、神衣、旌节、祭玉、
法物、牌印、
朱记、百官拜表法物等事。钱币鼓铸设
铸钱监管辖,但
铸钱监为少府下属机构。
将作院 元代升
将作监为将作院。但是与前代将作监专管公用之建筑不同,元朝的将作院专司宫廷器用及衣冠服饰之制作,相当于前代的少府、少府监。其所辖各种工艺品的
作场也是非常繁多的,依其种类分设三个
总管府掌管:一、
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所属有玉局提
举司、
金银器盒提举司、
玛瑙提举司、金丝子局、玉带斜皮局、瓘玉局、
浮梁磁局、画局、装钉局、大小雕木局、温犀玳瑁局、漆纱冠冕局等。二、
异样局总管府。所属有异样纹绣提举司、异样织染提举司、
纱罗提举司等。三、
大都等路民匠总管府。所属有
备章总院、
尚衣局、御衣局、织佛像提举司等。
中政院 专门负责皇后的宫廷供奉事宜,兼领皇后分地租税。下设有
中瑞司、
内正司、正翊司等
《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少府,秦官,掌山海地泽之税,以给共养,有六丞。属官有尚书、
符节、太医、
太官、汤官、
导官、乐府、若卢、
考工室......又
上林中十池监,又中书谒者、
黄门、
钩盾、尚方、御府、
永巷、内者、宦者八官令丞。诸仆射、署长、中黄门皆属焉。”参阅《通典.职官九.少府监》、《
新唐书.百官志三》、《
文献通考》卷五十七。
官署名也是官名。
隋炀帝分太府寺置少府监,主官为监、
少监,秩分别为
从三品、
从四品,统左尚、右尚、内尚(
前代为
中尚,隋避杨坚父忠讳改)、
司织、司染、铠甲、弓弩、掌冶等署。旋又改主官名为令、少令,并司织、司染为
织染署,废铠甲、弓弩二署。唐初废少府监,以诸署隶太府寺。贞观元年(627)复置,设监、少监,总百工技巧之政,领中尚、左尚、右尚、织染、掌冶五署及诸冶监、诸
铸钱监、
互市监。宋先以朝官一人判监事,器玩服饰工巧之事,分属于
文思院、
后苑造作所,本监只掌制造
门戟、神衣、
旌节、祭玉法物、牌印等,并统诸州铸钱监。
元丰改制,始依唐制,置监、少监,领文思、绫绵、染、裁造、
文绣五院。
南宋建炎初并入工部。绍兴三年(1133)恢复
将作监。置一丞,使兼总少府之事。辽
南面官亦设少府监,有太监、少监等官。金少府监主官为监、少监、领尚方、图事、裁造、文绣、织染、文思六署。元
至元十九年(1282)曾置。二十一年,并归
大都留守司。
皇庆元年(1312)又置。
延祐七年(1320),仍罢,以大都留守司兼本路都总管少府监事。此外,元有利用、中尚、章佩三监,所司均前代少府之事,明不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