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祖至元十九年(1282),置大都留守司、兼本路都总管,主管
少府监事。二十一年,另置大都路都总管府管理民政,并少府监归留守司。仁宗皇庆元年(1312),另置少府监。延祐七年(1320),废少府监,复以留守兼少府监事。有留守、同知、副留守、判官等官。所属有
修内司、祗应司、
器物局、
大都城门尉、
犀象牙局、大都四窑场、
凡山采木提举司、上都采山提领所、凡山宛平等处管夫匠所、
器备库、甸皮局、
上林署、
养种园、花园、
苜蓿园、仪鸾局、木场、大都路管理诸色人匠提举司,以及真定路、东平路管匠官,保定路、宣德府管匠官,大名路管匠官,晋宁、冀宁、大同、河间四路管匠官,收支库,诸色库,太高收支诸物库,南寺、北寺收支诸物二库,广谊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