寇琼波(1916年10月—2020年6月19日),四川
营山人,1933年9月参加革命工作,1936年2月加入
中国共产党。享受省(部)长级医疗待遇,老红军。曾任四川省政协副秘书长。
历任红四方面军第四军军部特务队战士、班长,四军十师二十九团三营营部通讯员,四军军医院警卫排战士、卫生队班长、护士,四军军部译电员,八路军一二九师三八五旅旅部译电员、股长,延安八路军留守司令部、联防司令部机要科股长,三八五旅旅部机要科科长,重庆中共代表团、四川省委机关译电员,中央城市工作部机要秘书,中央统战部秘书科科长、李维汉同志秘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委员会第六办副主任、自治区政协副秘书长,四川省政协副秘书长、省级统战学习班领导小组副组长兼政工组组长等职务。1982年12月离职休养。
作为李维汉秘书,寇琼波曾撰写文章《李维汉同志对统战工作的巨大贡献》。文中写道,李维汉建议经过
国家资本主义,特别是
公私合营这一环节以实现所有制变革的方针为中央所确定,从而使之成为
过渡时期总路线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