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统政纪》是《
清实录》中的最后一部。记
宣统时事迹,由于退位,仿实录体,因清已亡,不敢用“实录”二字。
《清实录》全称《大清历朝实录》,共四千四百八十四卷,是清代历朝官修史料的汇编。除全局总目、序、凡例、目录、进实录表、修纂官等五十一卷外,其中《
满洲实录》八卷、《太祖实录》十卷、《太宗实录》六十五卷、《世祖实录》一百四十四卷、《圣祖实录》三百卷、《世宗实录》一百五十九卷、《高宗实录》一千五百卷、《仁宗实录》三百七十四卷、《宣宗实录》四百七十六卷、《文宗实录》三百五十六卷、《穆宗实录》一百七十四卷、《德宗实录》五百九十七卷,以及《宣统政纪》七十卷。各朝实录,篇幅不等,记事细目多寡不均,但主要类别大多都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外交及自然现象等方面的内容。《清实录》是清朝历代皇帝统治时期的大事纪,用编年体体例记载了有清一代近三百年的用人行政和朝章国故。清朝十二个皇帝,有十一个编纂了实录。最后一个皇帝溥仪在位仅三年就被辛亥革命推翻,仍由原修《德宗景皇帝实录》的人员完成了《宣统政纪》。此书虽不再用实录的名称,但体例与实录无异。
清朝沿袭自唐代以来的旧制,上一代皇帝死后,由新即位的皇帝命大臣开馆纂修上一朝皇帝实录。清代的实录馆是一个临时性机构,开馆后,从宫内调取上谕、朱批奏折,从内阁调取起居注及其他原始档案,由修纂官整理,按时间顺序和纂修凡例加以编辑。
由于实录主要记载封建帝王的言论和活动,并将传之后世,涉及最高统治者的切身利益,直接关系到他们身后的名声,所以最高统治者对实录有着异乎寻常的关注。在确定编修人员时就非常慎重,按照惯例皇帝往往让最信任的贵戚担任监修,特别是监修总裁官、总裁官和副总裁官等高级官员,多为皇帝的亲信重臣,以保证实录的编纂工作按照皇帝的意愿进行,不致留下对其不利的记载。另外,编修一朝皇帝的实录堪称一项巨大的文化工程,所以在担任实录编修工作的人员中,也有相当多的当时名震一时的文人学者。
《清实录》是经过整理编纂而成的现存的清史原始史料,是研究清代历史必须凭借的重要文献。但在清代,实录从未刊布,只缮写若干部藏书于
京师、
盛京两地的宫禁之中,极少有人能够阅读。1986年11月,中华书局根据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收藏的皇史大红绫本﹑上书房小黄绫本﹑北京大学图书馆收藏的定稿本﹑故宫博物院图书馆收藏的乾清宫小红绫本﹑
辽宁省档案馆收藏的盛京崇谟阁大红绫本等版本,相互补充,出版了比较完整的《清实录》影印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