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质(它不同于我们生活中所讲的“物质”,我们生活中所讲的“物质”在
马克思主义哲学里指的是具体的
物质形态。)的唯一特性是客观实在性。客观实在性是一切可以从感觉上感知的事物,既包括可以从感觉上感知的自然事物,也包括可以从感觉上感知的人的感性活动即实践活动。它独立于我们的精神而存在,构成
世界物质统一性原理。
它是事物成为
客体的必要前提,客体并不是主体派生出来的,它自身是外在于主体的存在。这对于潜在的客体,如原始自然是如此,对
人化的自然也是如此,其客观实在性并未消解在实践中。主体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在纯粹
自我意识活动中创设客体和生成客体。只有在
物质世界存在的绝对前提下,主体才能在自己的活动中设定客体。即是主体的本质力量,也是由客观的
物质力量转化而来的。马克思一再强调:“人并没有创造物质本身,甚至人创造物质的这种或那种
生产能力,也只是在物质本身预先存在的条件下才能进行。”因此,“人在生产中只能像自然本身那样发挥作用,即是说,只能改变物质的形态。不仅如此,在改变形态的劳动中还要经常依靠
自然力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