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质形态
物理学术语
物质形态是指物质存在的具体形式和状态。实物与场是人们所知的两种基本物质形态。实物指自然界中以分立的聚集状态存在的物质。通常有物质的气态液态固态等离子态中子态,此外还有超流态超导态等。从微观的基本粒子到宇观的星体均属于此。场指自然界中以连续分布状态存在的物质。通常有引力电磁场、真空场及各种量子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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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实物作为物质存在的唯一物质形态,曾是哲学与科学的通用概念。自场物质被人们认识,又经列宁为物质概念下了更为科学的哲学定义,实物才成为物理学的概念。场概念源于英国物理学家法拉第的电磁力线思想,经过麦克斯韦的进一步发展,对空间连续分布的物理量进行数学描述,形成电磁场概念。以后,电磁波的发现与光压的测定,确定了场是一种客观独立的物理实在。实物与场作为物质的两种基本形态,具有对立统一关系。既相互区别,又不可分割、相互制约与相互转化。实物具有静止质量,在空间呈分立分布状态,以不同的可变速度运动,主要表现为粒子性。场没有静止质量,在空间垦连续分布状态,除介子场外,以相等于光速在真空中运动,主要表现为波动性。二者又不可分割、相互制约。场产生于实物的激发。实物间的相互作用依赖场的传递,任何实物必须借助场的联系,形成稳固的整体结构。实物与场的相互转化在微观领域表现最为显著。实物粒子与场都具有波动性与粒子性。在不同条件下相互转化,成为统一的整体。实物与场的辩证关系既构成了物质形态的多样性与统一性,又体现了物质结构连续性与间断性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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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08-15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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