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房出租率
已出租的客房数与饭店可以提供租用的房间总数的百分比
客房出租率是反映饭店经营状况的一项重要指标,它是已出租的客房数与饭店可以提供租用的房间总数的百分比
术语简介
客房出租率是反映饭店经营状况的一项重要指标,它是已出租的客房数与饭店可以提供租用的房间总数的百分比。其计算公式为:
客房出租率=(已出租客房数/可出租客房总数)*100%
其中,可出租客房总数不包括自用房、维修房以及客人因各种原因所换的房间。
上式比值越大,说明实际出租客房数与可供出租的客房数之间的差距越小,也就说明饭店的客源市场越充足,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饭店经营管理的成功。
客房出租率需每天统计,并按月份、季度和年度累计,计算公式为:
日出租率=(日出租客房数/可供出租客房数)*100%
月出租率={月出租客房数/(可供出租客房数*月营业天数)}*100%
年出租率={年出租客房数/(可供出租客房数*年营业天数)}*100%
客房出租率是衡量客情和营业状况的基本数据,出租率越高,说明客情越好;在平均房价不变的情况下,出租率越高,说明饭店的营业情况越好。但是,这并不是说客房出租率越高越好。因为饭店要想严格控制质量,在市场竞争中保持长久的实力,就必须有意识地控制客房使用,为客房维修和全面质量控制创造机会。如果一味地追求高出租率,一方面设施、设备超负荷使用,常此下去,必然会出现设施、设备得不到必要的保养维修、用具功能失灵、固定在服务工作岗位,无暇参加培训教育,加之工作疲劳,使服务质量下降,造成管理工作的免费房间,要留有房间以保证临时光临宾客的需要,还要留有房间作紧急情况下调剂使用等等。为此,一些专家提出了较为理想的年平均客房出租率是在80%左右,最高不能超过85%。
有的宾馆是以日计算,将一个月内的日平均率累计起来除以该月的天数为月出租率,将一个季度内的月平均率累计起来除以该季度的月数为季度出租率,将一年内的月平均率累计起来除以12为年出租率。
如:6月 4日实际出租130间,酒店核定(可供)出租间数为固定数150间。
即:130/150*100%=8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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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06-13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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