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座教授
荣誉称号
客座教授(Visiting Professor)是一个荣誉称号。客座教授有一定义务要求,要为聘任高校做事,通常是作报告,或者是合作研究,因此需要资格审批。客座教授,是“客情”聘请的学者,不定期来受聘高校作报告或举办讲座。
义务要求
国家对客座教授的资格尚无统一规定,但各校有自己的一套规定。高水平的学校,一般要求对方首先要有教授职称,还要有两人以上的该校正式教授的推荐等。最后,需要签订合同,合同签订以后发给受聘人证书。
概念区分
1、现下“教授”都是聘任制的;
2、“特聘教授”,顾名思议,是特殊(特别)聘任的教授,本身是教授;
3、“客座教授”,是“客情”聘请的学者,不定期地来作报告或举办讲座,本人可能并不是教授,而是名人、官员、企业家、发明人等;
4、“兼职教授”,校际间、学校与社会间,互相聘请讲课的教授;
5、“荣誉教授”,是对知名的有资历、有成就的教授授予的荣誉称号
6、一般教授,是大学聘任的正高级职称,既上课 ,又做科研、带学生,也是学术带头人。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11-11 18:08
目录
概述
义务要求
概念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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