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财政局是
宝鸡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财政、税收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财税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全市
宏观经济政策并提出有关政策调整、资金筹措意见;拟订市对县的财税政策、财政体制和转移支付制度并组织实施。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拟订全市财政、财务、地方税收、会计、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
(三)负责编制全市和市级政府预决算草案并向
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负责市级政府收支预算执行工作,负责市级部门预决算编制、审核批复及支出经费标准制定工作;负责全市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
(四)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研究制订本市管理权限内有关税收政策及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
(五)按分工负责
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
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管理财政票据,研究拟订全市彩票管理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六)组织制订全市国库管理制度、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市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
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制定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和相关制度;负责制定
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七)贯彻落实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制定全市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承担市本级政府债务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全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制度和办法,承担引导基金日常管理工作。
(八)负责制定全市行政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制度措施。
(九)研究拟订支持本市金融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按规定管理
财政政策性金融业务。制定全市统一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工作的办法制定和组织实施。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
(十)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负责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入和支出管理;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保障资(基)金的
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全市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承担
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工作。配合做好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办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和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制订全市投资政策,制定
基本建设财务制度。
(十三)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宣传贯彻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组织实施内部控制规范、
会计信息化;负责指导和监督本市注册会计师和
会计师事务所业务。
(十四)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承担监督检查
会计信息质量、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有关工作。指导并监督县、镇财政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负责财政信息化及“金财工程”建设工作。
(十六)负责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财政管理工作。
(十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
1.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
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理顺市级和县(区)收入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级和县(区)财政关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分类,规范转移支付项目,增强县(区)统筹能力。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
2.防范化解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1.
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市财政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市级税务等部门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负责做好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统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和市财政局及时共享。
2.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分工。市财政局负责制定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资产配置标准;审批市级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相关事项;负责行政事业单位用于经营资产的审批和国有资产收入(收益)的监督管理;向本级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报告工作。
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市级党政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市政府授权的市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接受财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内设机构
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重要报告和文件的起草,承担调研、财政信息、网络宣传、信息公开、政务督办等工作;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信访、保密、接待、计划生育、精神文明、综合治理、后勤服务、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等工作。
人事教育科
主要职责: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和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负责拟订本系统基层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人事教育科科长:钱伟
综合科
主要职责:承担全市公务员津贴补贴规范的有关工作;参与拟订土地收益、矿产资源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彩票销售工作进行监管;负责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彩票公益资金使用管理;负责管理财政票据,负责有关政府性基金管理工作。拟定全市政府购买服务相关政策;负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预算管理工作。编制中长期财政规划。
政策法规科
主要职责:制定地方财政法治建设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组织本市财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报备工作;承担有关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研究制订本市管理权限内有关税收政策及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开展本市税源调查分析,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政策和制度贯彻落实,负责审核报批政策性退税工作。
预算科
主要职责:拟订全市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制度,编制年度全市预决算草案,负责提出财政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措施与建议;汇总年度财政预算,负责市本级部门预算编制、审核及调整工作;负责全市财政预算和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审定市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管理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负责市对县区转移支付工作,统一办理与上下级财政的结算补助和上解事项;编制
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及预算调整方案;负责提出本级政府预算预备费动用方案。
国库科
主要职责:组织国库预算执行,分析预测财政运行情况;组织实施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及政府会计制度,承担财政决算、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和县(区)财政综合考核工作;拟订全市国库管理制度和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组织开展国库动态监控管理工作;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归口管理本级各类财政专户;承担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
行政科
主要职责:承担行政、党派、群团、市场监管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拟订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开支标准和定额;负责市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负责部门专项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政法科
主要职责:承担政法、公安、检察、法院、司法、武警等方面的部门预算,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承担县(区)法院、检察院市级统管后的经费保障及财政财务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政法经费保障政策制度,研究拟订地方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政法部门统一着装及装备采购有关工作,负责执法执勤用车管理工作;拟定政法部门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教科文科
主要职责:承担教育、科技、科普、文物、文化旅游、体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承担市本级国有文化企业资产与财务管理的有关工作。研究提出文化旅游等产业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管理文化旅游等产业资(基)金。
经济建设科
主要职责:承担发展改革、工信、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执法、应急管理、供销、商务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参与拟订全市城市建设投资的有关工作;拟订全市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现代服务业、园区发展等财政政策的制订、项目申报和资金管理工作;负责石油价格等政策性补贴资金兑付;负责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融资资金审核管理。
农业农村科
主要职责:承担农业农村、水利、气象、扶贫等部门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市级财政支农政策,拟订全市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管理支农专项资金以及政策性农业、扶贫专项贷款贴息;负责惠民补贴资金兑付工作;对重大支农和扶贫项目实施绩效管理。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
社会保障科
主要职责: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有关资(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
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配合
社会保障费征收管理相关工作。
金融与对外合作科
主要职责:承担金融业改革和发展相关财政政策研究工作;承担
政策性金融、普惠性金融相关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相关工作。承担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广运用工作领导小组财政评估组职责。对全市拟申请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项目进行审核、组织评估、提出建议并向上级申报;对全市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项目进行财务管理并监督落实偿债资金。
会计科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会计法律、法规、地方性规章及制度的宣传培训和实施,负责全市会计管理工作;承担全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及
注册会计师考试管理工作;承担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市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负责市会计行业党委党建工作。
政府采购管理科
主要职责:依法履行对市级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拟订市级政府采购制度、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建设相关制度标准拟定及
政府采购绩效评价工作;负责受理、处理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依法监督考核市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代理机构的政府采购活动;负责全市政府采购市场开放谈判工作,指导县区政府采购工作。
信息化科
主要职责:拟订全市财政信息化及金财工程建设相关制度、实施规范、技术标准、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维护全市财政广域网、城域网、公共网;承担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策支持、行政管理等财政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工作,负责财政业务应用系统的技术评审和推广工作;承担信息资源开发、数据库建设工作;指导县区开展财政信息化工作。
资产管理科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中、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企业财务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承担市国资委等部门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支持全市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负责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各项专项资金的管理;承担有关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指导县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企业财务管理工作。
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科
主要职责:承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促进资源节约、土地整治、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测绘、生态地质公园建设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建议。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等。
基金与债务管理科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全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制度和办法,做好引导基金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提出全市及市本级引导基金的发展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并监督投资计划执行以及管理运营;负责引导基金的绩效评价管理工作;负责协调相关部门为子基金管理提供服务等。负责制定全市政府债务管理规章制度,负责牵头并组织实施。做好市本级政府债务日常管理工作, 指导部门及县区贯彻落实中省政府债务管理政策和任务;负责做好政府债券申报发行、预算调整、监督债券资金的使用和偿还等工作;负责监测分析全市政府性债务数据,建立健全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等。承担政府债券发行、兑付等有关管理工作。
内部监控科
主要职责:拟订市财政局内部控制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县(区)财政部门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制度建设。负责局内部审计工作,负责资金风险监控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市财政局系统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执行相关财经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情况。
财政监督检查科
主要职责:拟订全市财政监督管理和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的具体制度和办法。监督检查中省市财税法规和重大财政政策执行情况。对全市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中介机构监督检查,对全市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负责全市预决算公开监督工作。依法办理违反财经法规、政策和
财务会计制度的重大举报案件。指导协调县(区)财政监督管理和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所属单位党群工作。
现任领导
副局长:姚榛、杨敏霞
获奖荣誉
2020年11月20日,《中央文明委关于表彰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二届全国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及新一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的决定》表彰为“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