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林乡
黑龙江林口县宝林乡
宝林乡隶属林口县管辖。位于县境南部,西与海林市毗邻。牡佳线铁路从境内通过。乡政府驻地距县城37公里
简介
地形
宝林乡全境地势中间高南北低。宝林乡隶属林口县管辖
位于县境南部,西与海林市毗邻。牡佳线铁路从境内通过。乡政府驻地距县城37公里
历史背景
宝林乡名来源于驻地村名。宝林村,因开发时当地森林茂密、盛产木材而得名。中华民国时期,隶属宁安县管辖。东北沦陷后期,隶属柳树河子村管辖。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7年1月划归五林县,分别隶属仙洞区和柳树河区。1948年10月,划归海林县,隶属仙洞区和七星区。1949年9月,改隶第二区和第四区。1956年设置宝林乡,1958年撤销。1961年由柳树、朱家、龙爪公社各划出部分生产大队,组建宝林公社。1984年政社分开,改为宝林乡。
占地面积
宝林乡总面积403平方公里,耕地面积4.6万亩。
经济发展
经济形式
以农为主,多种经营。乡办工业有砖厂、采石场等,1992年乡企总产值1467万元。
村庄信息
宝林乡共辖宝林、泉眼、七星、柳毛、绿山、滨海、合发、富民、宝山、二北沟、柳宝、战斗、远征、光明、楚山、双宝、小滨海等17个村。1992年末全乡总人口1.23万人,其中满族等少数民族人口约3%。乡政府驻地宝林村。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23 17:31
目录
概述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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