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新觉罗·宝廷
晚清清流派的代表人物
爱新觉罗·宝廷(1840~1890),字竹坡,满洲镶蓝旗人,郑献亲王济尔哈朗八世孙,清朝宗室、官员,清朝同治七年(1868)进士,官至内阁学士
人物生平
同治七年(1868),考中进士,选庶吉士,授编修。累升至侍读
光绪元年(1875),上疏进言:“选师保以崇圣德,严宦寺以杜干预,覈实内务府以节糜费,训练神机营以备缓急”,得到太后的赞许和采纳。大考三等,贬职中允,历任司业。朝廷锐意求治,下诏征集治国良策,宝廷力抉其弊,谔谔数百言,恳切率直。晋、豫饥,应诏陈言,请罪己,并责臣工。条上救荒四事,曰:察釐税,开粮捐,购洋米,增粜局。复以灾广赈剧,请行分贷法。畿辅旱,日色赤,市言讹駴,建议内严防范,外示镇定,以安人心。历迁侍讲学士,以六事进,曰:明黜陟,专责任,详考询,严程限,去欺蒙,慎赦宥,称旨。
光绪五年(1879),转任侍读学士。起初,光绪帝继嗣同治帝懿旨称将来生有皇子,即继同治帝为嗣。内阁侍读学士广安请求颁布铁券,被严厉责斥。同治帝入葬惠陵后,主事吴可读坚持请求为同治帝立后,以死进谏,下发廷臣讨论,宝廷提出自己的意见。俄国使者前来商议和约,朝鲜请求通商,宝廷均有进言。
光绪七年(1881),授内阁学士,到福建监考乡试。完成事情后还朝,因在途中纳妾,自劾罢官,筑室西山,前往居住。该年冬,为皇太后万寿祝贺,赏三品官秩
光绪十六年(1890),卒。
史料记载
清史稿·卷四百四十四·列传二百三十一》
亲属成员
八世祖:济尔哈朗
子:寿富
人物评价
清史稿》:体芳、宝廷、佩纶与张之洞,时称翰林四谏,有大政事,必具疏论是非,与同时好言事者,又号“清流党”。然体芳、宝廷议承大统,惓惓忠爱,非佩纶等所能及也。承修(邓承修)以搏击为能,致祥(徐致祥)以诞妄受责,君子讥之。唯盛昱言不妄发,洁身早退,庶超然无负清誉欤?
最新修订时间:2024-02-21 16:43
目录
概述
人物生平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