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十八年(1753),调任
贵州巡抚。
湖广总督永常上奏请求于邻省
会哨,定长上奏:“贵州与邻省联界,苗、夷环处。遽行会哨,苗性多猜,或滋事变。请停止。”得到采纳。上疏弹劾
提督丁士杰以书嘱调用
知县马中骥,
乾隆帝嘉奖定长据实陈奏,持正得体,丁士杰贬官
广西左江镇
总兵。
乾隆十九年(1754),请求节省棚马
公费银交地方官平价买谷,借给
抚标两营兵,以资接济。进言
黎平府古州厅东北江水泛涨为患,乾隆九年(1744)城北已筑石堤,而城东未及兴举,请求接筑。
乾隆二十二年(1757),乾隆帝南巡,请求
入觐,命
便道看望父亲
喀尔吉善。乾隆帝赐诗“迎銮当入觐,述职并宁亲。此意原嘉尔,推恩讵一人。西南门户固,礼乐獞苗新。抚远惟安静,庶因福及民”,以示恩宠。命与尚书
刘统勋审理
云贵总督恒文贪污案,即命
署任云贵总督。调任山西巡抚,没有上任,
丁父忧。不久,授
副都统衔,前往西路军营督
屯田事。
乾隆二十三年(1758),以委员擒贼未获,部议革职,命以现在
品级,仍留屯所办事。
乾隆三十一年(1766),升任
湖广总督。
湖南桂阳人侯七郎殴毙大功服兄侯岳添,知州张宏燧误判侯七郎的亲兄侯学添为主要凶手,按察使
宫兆麟驳回审理,
布政使赫昇额包庇了张宏燧,造成案件拖延很久没有判决。定长与侍郎
期成额前往审理,得到张宏燧与赫昇额执抝党庇的罪状,请求将两人革职。乾隆帝认为赫昇额身任
藩司,命案非其专责,何以偏袒张宏燧,必然别有结交情弊,下谕继续审问。
乾隆三十二年(1767),审问出前任巡抚
李因培与赫昇额曾授意张宏燧为已革
武陵县冯其柘弥补亏缺事,李因培、赫昇额、张宏燧、冯其柘按律斩首。部议定长失察,应当革职,下诏宽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