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图是
土地使用合同书附图及房地产登记卡附图。它反映一宗地的基本情况。包括:宗地权属界线、
界址点位置、宗地内建筑物位置与性质,与相邻宗地的关系等。
单位名称、宗地号、地类号和占地面积标注在宗地图的中部。例如,某宗地的使用权属第六中学,宗地号为7,地类号为44(按城镇
土地分类44为教育单位),占地面积1 165.6㎡。
界址点以直径0.8mm的小圆圈表示,包含与邻宗地公用的界址点,从宗地左上角沿
顺时针方向以1开始顺序编号,连接各界址点形成界址线,两相邻界址点之间的距离即为界址边长。
宗地图中应画出与该宗地相邻的道路及街巷,并注明道路和街巷的名称。此外,宗地图中还应标出
指北针方向,注明所选比例,还应有
绘图员和审核员的签名以及宗地图的绘制日期。宗地图要求必须按比例真实绘制,
比例尺一般为l:500或大于1:500,通常采用32开、16开、8开大小的图纸。
宗地图属于
地籍图的一种,是在地籍图的基础上编制的,以一宗土地为单位绘制的宗地图。
基本地籍图的
侧重点是土地及其
地上附着物的位置权属。宗地图侧重的是权属。
以基本地籍图作
底图,将薄膜蒙在所需宗地位置上,逐项准确地透绘所需要素,整饰后制作宗地图。
宗地的信息过多时,可采用复制法复制地籍图制作宗地图。大宗地可缩小复印,小宗地可放大复印,但复印后须加注
界址边长数据、面积及图廓等要素,并删除邻宗地的部分内容。
利用数字法
测图时,宗地图生成是在数字法测图系统中自动生成,生成的宗地图须加注界址边长数据、面积及图廓等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