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道尔总委员会
安道尔行政机构
安道尔公国于1868年制定宪法,并召集首届议会集会。根据宪法,安道尔公国有两名国家元首,即法国总统西班牙德乌赫尔地方主教,通称“安道尔大公”,双方各派代表作为代理人处理安道尔事务。议会行使立法权,但须经两大公批准。议会在议员或公民中选出长官及副长官各1人负责处理日常事务。1982年1月4日实行体制改革,行政权不再由议会行使,而由政府行使。
简史
1993年3月14日,安道尔全民公决通过了新宪法,成为一个主权国家。设立安道尔总委员会(即安道尔议会)行使立法权。
地位
国家的立法权由安道尔总委员会行使。
与“安道尔大公”的关系
法国总统和西班牙塞奥—德乌赫尔的地方主教同为国家元首,通称“安道尔大公”。两元首的权利完全相等,都必须通过其代表(每位元首制定一人为其代表)依照安道尔宪法履行职责。“安道尔大公”在与首相或总委员会议长联署时可行使下列权力:1组织大选;2组织全民公投;3任命首相;4签署总委员会通过的法案;5任命安道尔派驻外国的外交使节;6任命宪法和法律规定由“安道尔大公”任命的其他公职人员;7签署安道尔的对外条约、公约。
除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形外,“安道尔大公”享受司法豁免权。
与政府的关系
首相由“安道尔大公”根据总委员会选举结果任命。
在每次总委员会大选后第一次全会的八天内选举首相。五分之一总委员会成员联名可以提名首相候选人,但一名成员只能提名一名候选人。然后候选人进行竞选演说,总委员会成员对其投票表决,获绝对多数票者当选。若在第一轮选举中无人获绝对多数,则在得票最多的两名候选人中进行第二轮投票,获相对多数票者当选。首相连选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以首相为首的政府集体向总委员会负责,五分之一总委员会委员联名,可以书面形式动议对政府进行谴责。该动议需在提交后3—5天内经辩论表决,获绝对多数委员支持可通过。如该动议被通过,政府必须辞职,总委员会再选举产生新的首相。为避免政府的频繁更迭,宪法规定一次谴责动议提交后1年以内(无论是否通过)不得再次提交。
首相当选后,可在总委员会发表施政演说,阐明自己的主要政策及对重大事件的决定,请求得到总委员会的信任与支持,总委员会可以简单多数通过信任案,如未获信任,首相必须辞职。
首相在征询政府其他成员意见后,可向“安道尔大公”建议解散总委员会,新的选举须在总委员会被解散后13—14天内举行。但在总委员会审议对政府的谴责动议获国家处于紧急状态期间及大选结束后一年内,首相不得建议解散总委员会。
(三)总委员会与最高司法机关的关系。司法高等理事会(Consell Superior de la Justicia)为安道尔最高司法机关,由五名成员组成,任期6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其中,两大公分别任命1名,议长任命1名,首相任命1名,地方政府任命1名。
(四)宪法法院(Tribunal Consitucional)为安道尔宪法监督机关。宪法法院由4名法官组成,其中2大公分别任命1名,总委员会任命2名,任期2年,连任不得超过2届。宪法法院院长在4名法官中抽签产生。宪法法院的讨论是秘密的,以简单多数决议。
宪法法院受理下列案件:1.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总委员会规则内容违宪的诉讼;2.有关国际公约和条约的基本原则违宪的诉讼;3.总委员会、政府、司法高等理事会及地方政府间的冲突。
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违宪的诉讼须五分之一以上总委员会委员联名,首相和3个以上地方政府联名方可提出;有关总委员会议事规则违宪的诉讼须五分之一以上总委员会委员联名提出。
选举和产生
安道尔总委员会由普选产生,共28名委员,任期四年,每两年改选半数。
(一)选民资格。凡年满18周岁的拥有完全民事与政治权利的安道尔公民均有选举权。
(二)选区划分。国家划分为两种选区,一种是全国选区,即将全国划为一个选区,以比例代表制选出14名总委员会委员;另一种是多数选区,即全国按7个行政区划分选区,每个选区以多数制选出2名委员,共计14名。7个选区分别是安道尔城(Andorra la Vella)、卡尼略(Canillo)、马萨纳(Massana)、圣胡利娅—洛里亚(Sant Julia de Loria)、恩坎普(Encamp)、莱塞斯卡尔德—恩戈尔达尼(Les EscaldesEngordany)和奥尔迪诺(Ordino)。投票是非强制性的。
(三)候选人资格。所有有选举权的安道尔公民均有被选举权。但总委员会成员不得兼任公务员,不得被政府及其他公务、半公务性质机构聘用。
(四)候选人产生办法。候选人须有本选区0.5%以上选民联名推荐,多数选区候选人须有本选区至少10名以上选民联名推荐。
(五)竞选办法。大选在上届总委员会解散后13—14天内举行。28名总委员会委员中,多名选区的14名议员按多数制选举产生,全国选区的14名议员按比例代表制选举产生,计票方式采取最大余额法。在选举正式议员的同时选举候补议员,在正式议员缺位时接替其职。
职权
宪法规定,安道尔总委员会的职权是代表人民,制定法律,批准国家预算,监督政府的政治行为。总委员会也可将部分立法权以法律形式授予政府行使,但政府不得将该权力再次让渡其他机构行使。在授权的法律中必须写明授权立法的范围,原则及期限。宪法规定的“特别重要法律(Llei Qualificada)”所涉及的内容不得授权政府立法。
凡涉及下列问题的国际条约及公约必须经总委员会以绝对多数批准:1.安道尔加入国际组织;2.有关国防及国家安全;3.有关安道尔国界;4.涉及安道尔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5.增加国家财政负担;6.有关外交代表及国际司法协助;7.改变现有立法权限划分。对于签署的其他条约及公约,政府只需知会总委员会即可。
总委员会还有权自行制定、修改总委员会议事规则,编制自己的预算,决定雇佣总委员会助理人数。
组织结构
(一)议长的产生。总委员会议长任期四年,同总委员会任期,连选连任不得超过两届。议长因死亡、辞职、被任命了与议员职务相冲突的其他公职或法庭裁决选举无效,总委员会解散时,其职务将被解除。
议长由全体委员会议员在大选后第一次全会时选举产生。每个议员都有被选举权。选举以秘密投票方式举行。在投票中获绝对多数票的候选人当选。若无人获绝对多数票,则在获票最多的两个候选人中举行第二轮投票,获相对多数票者当选,若第二轮投票时两者票数相等,则由年长者当选。
由最年长的议员主持议长选举,宣读选举结果,总委员会干事负责监票。
议员可对选举结果提出质疑。
(二)议长的职责。议长对外代表总委员会,在国家中位列第二。议长的主要职责如下:1.召集总委员会;2.制定会议议程(议员与政府有权对其提出修改意见);3.组织辩论,并在征得议员同意的情况下决定发言时间;4.将议案交某一委员会审议;5.提出设立特别调查委员会的建议,并交总委员会审议;6.召集会期内的全体会议;7.保证总委员会活动遵守宪法与议事规则;8.维护会场秩序,必要时可采取强制手段;9.决定发言顺序,允许或拒绝议员发言;10.查点到场议员数;11.组织投票,在投票程序违法时宣布投票无效;12.确认总委员会通过的法律文本及辩论记录;13.解释议事规则;14.与副议长一起管理总委员会活动;15.起草总委员会的预算;16.与秘书长一起决定工作人员的录用及晋升;17.指定秘书长;18.与副议长一起组织向总委员会提供的服务;19.负责与外国议会的交往;20.负责总委员会安全。
议长作为普通议员的辩论、提案、表决权不受限制。
议长位缺时,由副议长代行其职。
(三)常务委员会。总委员会选举一些成员组成常务委员会,作为总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在总委员会休会期间行使总委员会赋予的职权。
常设委员会共有8个,分别是:内务委员会,外事委员会,经济委员会,财政、预算委员会,领土与城镇计划委员会;卫生与环境委员会;社会事务委员会;教育、研究、文化、体育委员会。每个委员会设主席、副主席各1名。
特设委员会有两个,即与欧洲关系委员会和司法委员会。
工作程序
(一)立法程序。总委员会和政府均有权提交议案,3个以上的地方议会和10个以上的选区选民联名可以向总委员会提交私事议案。
无论政府议案还是私事议案都先交常设委员会审议,然后提交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但如遇紧急情况,政府可向总委员会提交已拟好的议案,请求总委员会以原文通过为法律,总委员会需在48小时内对其举行表决。但政府不得将宪法中规定“特别重要法律”所涉及内容以紧急审议方式通过。
宪法修正案必须有两大公联合或三分之一以上总委员会委员联名提出,经三分之二以上在籍委员赞成通过后交全民公决通过,并经两大公核准颁布后方可生效。
(二)预算审议和批准程序。政府需在财政年度结束前至少2个月将下一财政年度预算提交总委员会审议。如果在新财年开始时新预算尚未被总委员会通过,则旧预算继续生效,直到新预算案生效。总委员会下设财政委员会负责对已生效预算案进行调整。
会议制度
(一)召集及会期。总委员会在大选结果宣布后15日必须召集会议。
(二)法定人数。总委员会只有在半数以上成员出席时,会议方属有效。总委员会的普通决议由出席议员过半数赞成通过,宪法中规定的“特别重要法律”的通过则须要按多数制选出的议员按比例代表制选举的议员分别以绝对多数赞成。
议员制度
(一)议员权利。总委员会议员按个人意志投票表决,任何人不得对其进行干涉。在任期内,总委员会议员不对其在履行职务时的言行负任何刑事及民事责任,且除现行犯外,不受逮捕和拘留。
(二)议员待遇。议长除年薪外,还有特殊津贴、公车并配备秘书。议员可持公务护照,薪金全部免税,并可享受免费邮政、交通服务。
党团
安道尔总委员会中共有3个党团:自由党党团、民主党党团和混合党团。
其他信息
总委员会大楼。总委员会大楼始建于1580年,原为布斯克特(Busquets)家的私有财产,直到1702年才被买来作为议会大楼。
参考资料
安道尔总委员会.中国人大网-外国议会.
最新修订时间:2022-04-23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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