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一词在不同地区有不同意义。在欧洲,大公本来是一种封建诸侯等级,其地位略高于公爵。其后随著
诸侯国独立,大公遂演变为独立君主的称号。如
卢森堡大公,由大公统治的政权称为
大公国。
1.古代俄罗斯最高统治者的称号。公元10世纪时
基辅罗斯的
奥列格、
伊戈尔等称大公( Великий князь )。14至15世纪,一些公国的统治者如莫斯科公爵、特维尔公爵亦自称大公,而其低一等的臣属称公爵。1547年
莫斯科大公伊凡四世加冕称
沙皇( Царь),但仍保留大公称号。1721年
彼得一世称皇帝(Император),大公乃降为皇帝子、孙之
封爵。
2. 13世纪以后西班牙最高教俗贵族的称号,1931年推翻
君主政体后,该称号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