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52年8月25日,前身是皖南、北人民法院。法院审判及办公楼现位于合肥市长江西路472号,全院现有在职在编人员413人,其中博士研究生5人,硕士研究生等203人,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占总人数50.4%。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前身是皖南、皖北人民法院,1952年8月25日,安徽省人民政府成立,撤销皖南、北人民法院,成立安徽省人民法院。1955年3月,更名为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全院现有在职在编人员413人,其中博士研究生5人,硕士研究生等203人,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占总人数50.4%。
王章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高级法官;
高锐: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2020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离退休工作处“
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
2022年1月5日消息,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获
最高人民法院授予换“
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目前内设24个职能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下设组织人事处、法官管理处、宣传教育处)、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一庭、刑二庭、刑三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行政庭(赔偿办)、审监一庭、审监二庭、执行局、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法警总队、司法鉴定处、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机关党委、监察室、离退休工作处和信访工作处。另设有一个直属事业单位安徽省法官培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