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授予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等200个集体“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表彰决定指出,近年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和广大
干警高举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重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激励队伍,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授予200个集体“全国法院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