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古塔将军辖区即镇守宁古塔等处地方将军(简称
宁古塔将军。满语作ningguta i jergi babe tuwakiyara jiyanggiyūn)管辖的
行政区域。宁古塔,实无塔,乃“宁公特”之讹传,为满语(ningguta)。汉译“宁公”为“六”或“六个”,“塔” 为“居址”,合译“六居址”(ninggun te)。清王朝定都北京后,对满洲“龙兴之地”的东北地区,视为特殊地区,采用了有别于内地的“军府制”,于
盛京设置驻防内大臣为盛京总管,统率八旗镇守东北全境,逐步划分为3个将军辖区。
宁古塔向为东北重镇。明末,1616年(明万历四十四年)建州女真首领
爱新觉罗·努尔哈赤称“汗”,定国号为金(史称后金),建元天命,都于
兴京(赫图阿拉,今辽宁省新宾县老城)。1625年(后金天命十年),努尔哈赤迁都沈阳,定名盛京,并于宁古塔派兵戍守。1645年(清顺治二年),清廷定文武官员品级,镇守宁古塔总管为三品。1653年(清顺治十年),清廷决定,将盛京昂邦章京(即总管)所辖的黑龙江、松花江、乌苏里江流域,包括黑龙江上游的石勒喀河流域和
库页岛在内的海中诸岛,划为单独的行政区,设置宁古塔昂邦章京。至此,宁古塔昂邦章京辖区成为与盛京昂邦章京辖区并列的特别行政区。宁古塔昂邦章京始驻宁古塔城(今海林市境内宁古塔旧城)。1662年(清康熙元年),将
宁古塔昂邦章京改为“镇守宁古塔等处地方将军”。因宁古塔城常遭水患和为抗击沙俄用兵需要,1666 年(清康熙五年),宁古塔将军衙门移驻宁古塔新城(今宁安县城)。1676年(清康熙十五年),宁古塔将军衙门移驻船厂后,由将军主持修筑吉林乌拉城(今吉林省吉林市),竖木为墙,史称“吉林木城”。1757年4月11日(清乾隆二十二年二月二十三日),将宁古塔将军改称“镇守吉林等处地方将军”(简称
吉林将军)。
宁古塔将军辖区,范围广阔。据《大清一统志》记载:“东滨大海,西接边墙,南峙白山,北逾黑水”。即东至大海3000余里,指北起
鄂霍次克海,南至
日本海的海面;西至
柳条边590余里,至盛京威远堡开原界;南至长白山南图们江、鸭绿江1300余里,与朝鲜分界;北逾黑龙江至外兴安岭。1683年(清康熙二十二年),划出黑龙江将军辖区后,宁古塔将军辖区范围大为缩小。1860年(清咸丰十年),不平等的《
中俄北京条约》签订后,乌苏里江以东40多万平方公里中国领土被沙俄割占,吉林将军辖区进一步缩减,即东至
乌苏里江、
松阿察河与俄罗斯分界;南至图们江、鸭绿江与朝鲜分界;西至威远堡边门开原界;北至松花江达黑龙江将军辖区界。在辖区内分地筑城,先后设置吉林、三姓、阿勒楚喀、
伯都讷、
珲春副都统镇守。1907年4月20日(清光绪三十三年三月初八日),清廷决定,裁撤盛京、吉林、黑龙江将军,设置奉天、吉林、黑龙江行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