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振同
宁都起义领导人、红五军团总指挥
季振同(1901—1934),河北沧县人,1931年12月14日,季振同与赵博生董振堂、黄中岳等人一起发动宁都起义,率领国民党二十六路军官兵投奔红军,被改编为红一方面军第五军团,中革军委任命季振同为红五军团总指挥。1932年1月季振同由周恩来和朱德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
人物生平
季振同,1901年5月出生于河北沧县。1919年春,赴北平谋生,深受当时五四运动的影响,立志做一名爱国军人,同年进入冯玉祥部队,后毕业于保定陆军军官学校。1924年10月,他跟随冯玉祥参加了推翻贿选总统曹锟的北京政变,驱逐满清废帝溥仪出宫,深受冯玉祥器重,先后由排长逐级晋升至旅长。1926年9月,参加冯玉祥部五原誓师,任国民联军第14师师长,参加北伐战争。
1931年,季振同任国民党第二十六路军第74旅旅长。九一八事变后,他明确反对蒋介石对日不抵抗方针和“剿共”政策,多次向74旅官兵讲话表示:“国家兴亡匹夫有责。我们不当亡国奴,我们要自强,雪国耻,收复国土和主权!”“我们要有勇气,回北方去,坚决抗击日军去!”他领头联名给蒋介石发电报,要求回北方与日军作战。蒋介石则严令二十六路军继续“围剿”红军,“侈谈抗日者杀无赦”。这更加激起季振同等二十六路军官兵对国民党蒋介石反动政策的不满。
在中国共产党的推动下,1931年12月14日,季振同与赵博生、董振堂、黄中岳等一起,发动了著名的宁都起义,率领二十六路军1.7万名官兵弃暗投明,被改编为红一方面军第五军团,中革军委任命季振同为红五军团总指挥,萧劲光为红五军团政治委员。
起义后不久,季振同即向党中央提出加入中国共产党的要求。1932年1月,由朱德和周恩来介绍,经党中央批准,季振同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在党的领导下,经过整编训练,红五军团开赴前线,投入到反“围剿”作战中,先后参加了赣州、龙岩、漳州、水口等重要战役。特别是水口一战,红五军团与敌人展开了激烈拼杀,表现了极其英勇顽强的战斗作风。红五军团成为中央红军的一支劲旅,作为军团总指挥的季振同功勋卓著,屡建奇功。
1932年8月,由于党内“左”倾错误的影响,季振同被误定为反革命分子,入狱监禁。1934年10月,中央红军长征前夕,季振同被错杀于江西省瑞金县叶坪村,牺牲时年仅33岁。
毛泽东挽救季振同
1932年5月5日,中央国家政治保卫局执行部长李克农经周恩来批准,突然在漳州将红十五军军长黄中岳、红十五军参谋长萧世俊逮捕。5月8日,又将等待出国、请假到汀州视事的季振同逮捕。随后被捕的还有:李聘卿(红五军团经理处会计科长)、高达夫(红十五军经理处副处长)、朱冠甫(曾任红五军团参谋长、红校总教官)、张少宜(红十五军副军长、红校总教官)、刘佐华(冯玉祥与季振同联络代表)、蔡佩玉(红军学校俱乐部管理员)六人。当时加给季、黄、萧等人的是“反革命”罪名。
1932年8月3日至4日,苏维埃临时最高法庭在叶坪临时中央政府大厅对“季、黄反革命案件”进行审讯。审讯结束时,最高法庭完全同意原告机关的诉讼意见。判决如下:“季振同、黄中岳、萧世俊、张少宜、朱冠甫、高达夫、李聘卿、刘佐华八名执行枪决,并没收他们的一切财产。蔡佩玉监禁五年。”判决“是最后的,无上诉权”。
当这一判决送达苏维埃中央执行委员会批准时,毛泽东和项英没有同意。他们认为:“季黄等均是参加宁都暴动者,对革命不无相当功绩”,“季黄二人虽是此案的主谋者,但曾为宁都暴动领导人之一,应减刑免死”,“朱冠甫、高达夫、张少宜等三人曾参加宁都兵暴,并且不是此案的主谋者,可改为监禁。”于是,1932年8月10日由毛泽东、项英签署的中央委员会决议案决议如下:季、黄二人“由死刑减为监禁十年”;朱、高、张三人“由死刑改为监禁八年”;其余刘佐华等4人“仍按原判执行”。
平反昭雪
1972年6月,在中共中央一个“批林整风”的会议上,周恩来沉痛地说:“宁都起义,当然是我党做了工作,但季振同、黄中岳起了重要作用。后来说他二人不安心,想把队伍拖走,李克农向我报告,我也同意将他们逮捕,结果搞死了!这件事,我也有责任的。”
1979年6月,姬鹏飞黄镇、李达、王幼平、袁血卒、苏进等宁都起义参与者上书中共中央,要求为季振同、黄中岳平反。不久中共中央书记处批准为季振同、黄中岳平反昭雪,恢复党籍。
最新修订时间:2022-09-07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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