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幼平(1910年8月15日-1995年3月28日),本名王际坦。山东
桓台人。曾任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副部长。1931年加入中国工农红军,1931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参加过长征。建国前,长期在军队从事政治领导工作。1949年11月调入外交部。历任驻罗马尼亚首任大使、驻挪威首任大使、驻柬埔寨首任大使、驻古巴大使、驻越南大使、驻马来西亚首任大使、驻苏联大使。中共十二大、十三大代表,第三、五届全国人大代表。
革命斗争
王幼平,本名王际坦。1910年8月出生于山东省新城县(现淄博市桓台县)马家村一个农民家庭。在济南山东第一师范读书期间,他开始接触新文化、新思想。在中共地下党员的影响下,于1926年参加了进步团体“甫晨书社”,1927年因参加学生运动,被学校开除。1930年,王幼平离开家乡,参加了冯玉祥的西北军。1931年初,随二十六路军到达江西。同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随后,担任学兵连中共地下士兵党支部副书记。1931年12月,他参加了著名的江西宁都暴动,随同起义部队参加了中国工农红军。此后,他历任红五军团连长、五军团政治部教育科长、师政治部宣传科长、秘书处长、瑞金新编师秘书长、建黎泰警备区新编团团长兼政委。
在举世闻名的二万五千里长征途中,王幼平先后担任中央工作团团员,干部团上级干部队(原红军大学)支部委员、代理书记,中央卫生所(即行动中的医院)支部书记等职。在极其艰苦的环境中,他以饱满的革命热情带领部队深入群众,筹措给养,开展民运及政治宣传工作。
长征胜利结束后,王幼平调到中央白区工作部工作。1935年底,王幼平根据党的安排,做过东北军被俘军官上校团长高福源的工作,并获得成功。
1936年4月,王幼平受周恩来派遣,去宁夏、绥远、山东从事白区工作,出色地完成了工作任务。
1937年“七七”事变后,王幼平被派往鲁西北,在鲁西北抗日游击队中从事党的工作。与其他地下党员一起,按照毛泽东的建军思想和山东人民抗日游击队组织原则,开辟根据地,组建了党直接领导的拥有6000人的山东人民抗日游击队第十支队。并先后担任中共鲁西北特委委员、军事部长兼十支队政治部主任(对内为政治委员)。
抗日战争时期,王幼平历任八路军一二九师先遣纵队政治部主任、-一二九师新八旅政治部主任、副政委、代理政委、冀南三地委书记、冀鲁豫军区政治部主任、城工部部长。他坚决贯彻毛泽东的军事思想和党的统战政策,积极开展抗日游击战和瓦解伪军工作,受到一二九师政委邓小平的肯定。
解放战争时期,王幼平历任豫皖苏军区政治部主任、解放军第二野战军十八军副政委、五兵团政治部代主任,参加过淮海战役和渡江作战。王幼平特别重视部队的思想建设和整顿纪律,为提高部队的战斗力,保证战争的胜利做出了贡献。
外交工作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王幼平当月奉命离开部队,调到外交部工作。他先后担任中国驻罗马尼亚、挪威、柬埔寨、古巴、越南、马来西亚和苏联大使,在国外工作30年。他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迄今任所最多,时间最长的驻外使节。
王幼平在担任驻外大使期间,认真贯彻毛泽东主席、周恩来总理的外交思想和中央的外交政策,把军事斗争的战略、策略和党的统一战线思想灵活地运用到对外工作中。他在驻外国上层和外交使团中广交朋友,积极开展工作,到任后很快就打开了工作局面。
在越南抗美救国战争最紧张、最艰苦的时候,王幼平出使越南。他注意抓调查研究并根据中央指示,集中精力抓援助。在敌人飞机不断袭击轰炸的情况下,他跑遍了越南各省、区。即使在敌机对河内十二昼夜大轰炸的危险时刻,王幼平依然坚持开展外交活动,及时向国内报告情况,提出政策性建议。
在柬埔寨任大使期间,王幼平多次到援柬项目现场检查指导工作,到柬北部人烟稀少地区看望我援柬人员。西哈努克亲王对王幼平的工作十分满意,并授予他“友好合作大十字勋章”。
1952年3月,王幼平作为中共代表出席了阿尔巴尼亚劳动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
1961年1月,老挝局势动荡。时值重开日内瓦会议的关键
时刻,他奉周恩来总理之命,中断了国内休假,出国执行重要任务,为促使老方积极筹备第二次日内瓦会议做出了重要努力。
1963年4月,刘少奇主席访问柬埔寨前夕,周恩来总理派王幼平重返金边执行特殊使命,他出色地完成了任务,使刘少奇主席的访问取得圆满成功。
1979年7月,王幼平担任外交部副部长之后,于当年9月率团去莫斯科参加中苏第一次国家关系谈判。在斗争十分激烈的情况下,王幼平既坚持原则,讲明道理,又利用各种机会,做了许多友好工作。
王幼平一贯公私分明,廉洁奉公,不谋私利。外宾和华侨送的礼品一律交公。他回国开会,夫人随同照顾,他坚持夫人的往返路费由个人负担。抗美援朝时期,为支援前线捐款,为鞍钢恢复生产捐款,为家乡、为外交部组建幼儿园捐款。1966年春,王幼平把国内存款全部交了党费。
1982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王幼平退出外交部领导岗位。此后,他受中央指派,负责国家安全部的筹组工作和中央整党指导委员会核查组工作。王幼平主持抓的这些工作都得到中央肯定。
1983年初,他给子女立下遗嘱,“身后五不”:“不开追悼会、不搞遗体告别、不发讣告、不留骨灰、不向组织提条件”。他在病危的时候,再次向子女重申了上述遗嘱。1995年,因病去世。
王幼平是中共十二、十三届代表大会代表,第三、五届全国人大代表,在两次党代会上被选为中顾委委员。